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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08 10:22:00 来源:共青团广元市昭化区委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委员会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团区委负责制定全区团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区直机关、农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团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加强团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指导各级团组织抓好团员和青年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指导各级团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统战工作;指导各级团组织发扬“全团带队”的传统,做好少先队工作和希望工程工作;完成区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重点抓落实,持续完善团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配齐全区29个乡镇(办)团委书记、副书记共47人,完成了29个乡镇(办)班子配备,调整学校团(队)负责人39人。新成立了发改局、中纺粮油2个团支部,共计开展活动50余次。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1+100”制度)3565人。柳桥、王家、晋贤3个基层团组织“四优”团组织通过市级验收。二是继续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团干部培训力度,全年共开展各级、各类团干部培训10余次,500余人次参加。 三是继续加强创先争优工作推进,推荐 6 个单位和10个人参加市级评选,表彰优秀基层团干部 33 个。

(二)突出凝聚建机制,创新服务青少年工作模式。一方面注重青少年思想引领,开展了“三节三爱”、“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红领巾心向党”、“出彩红领巾”、纪念五四爱国运动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累计开展主题活动40余次,覆盖人数达1000余人,间接覆盖人数2300余人。另一方面注重运用新媒体抓好引导,继续做好“两微一声”运用管理,深入开展线上线下活动,鲜明有力发声,全年共计原创微博、微信信息1000余条,推进和完成了团市委交办的青年之声的宣传工作。

(三)突出服务广动员,扩大共青团特色工作影响力。一是创新关爱机制,扩大参与度,建立了57名特殊留守学生档案,完成广元元润开发有限公司、广元畅达出租车股份有限公司等爱心企业与龙思岐、吴昊等10名特殊留守学生结对行动,取得爱心资助2.4万元;青春暖冬、“小脚丫子游广元”系列活动持续升温,组织100余名留守儿童开展广元红色文化、大学文化、历史文化、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争取我要上大学专项资金帮扶困难家庭大学生,今年,共资助8名学生顺利入学。二是提升专业程度,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sye大学生创业项目,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建议等服务20余人次;助力脱贫攻坚,开展农村技能培训310人次,组织创业青年参加“青年电商及返乡创业示范培训班”。三是建立倾听制度,密切与志愿者的联系,持续开展西部计划志愿者项目工作,全年新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12人,续签12人,共计招募24名志愿者,6名志愿者考入行政事业单位就职;创新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方式,2016年开展慰问、关爱活动5次,组织500余人次在女儿节、旅游节等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文化体育等活动中提供志愿服务30余次;加强对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指导,完成“紫云小学留守学生之家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项目”;加强“志愿四川”志愿者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成1.6万名团员青年注册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二、部门概况

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团区委本年收入合计9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33万元,占100%。

2016年团区委本年支出合计7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6万元,占95%;项目支出3.91万元,占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4.2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78万元,增长4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2万元,增长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5万元,占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万元,占1%;医疗卫生支出0.57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0.92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70.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群众团体事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91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0.57万元,完成预算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0.91万元,完成预算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45万元,增长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5万元,增长9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五四活动、女儿节接待、关爱留守儿童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00人,共计支出0.9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4万元,比2015年增加16.66万元,增长75%(或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