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4.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7.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任良强 镇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李道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赵 刚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负责脱贫攻坚、移民工作,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祖领会 镇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党建、“六个一”帮扶、人社、机关内务、统战、工会、妇联、共青团、目标管理、民族宗教、保密、档案工作,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官开波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政法、自然资源、住建、人武、人防工作,协助李道平同志负责审计工作,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赖万彪 镇党委委员、组织宣传委员 负责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党校、农民夜校、政工人事、干部考核、人才、党委中心组学习、编制、交通运输,协助祖领会同志开展党建工作,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小艳 镇政府副镇长 负责财税、金融、农村经济、乡村振兴、三农、通讯、小额保险、统计、能源、水利、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东西部协作、烟草工作,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刘德智 镇政府副镇长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教育、文化旅游、卫计、科技、民政、残联、环保、体育、广播电视、城乡环境治理、退役军人管理、便民服务工作,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白志伟 镇政府副镇长 (上级部门挂职锻炼)
伏翔鳞 镇政府副镇长 (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