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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2 09:00:38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方案》已经七届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028       


 

广元市昭化区“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政务服务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通知的意见》(川府发〔20151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减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公开办理,坚持“规范廉洁、高效便民”原则,实行一窗进出、一网运行、受办分离、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全程监督,全面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企业和群众创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所有非涉密投资项目,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工业园区投资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一律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实行“一窗进出”并联审批。

、运行方式

(一)一窗进出,一站式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投资项目“一窗进出”并联审批窗口(以下简称“并联审批窗口”), 并配足配强工作人员。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制定“一窗进出”并联审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一窗进出”的运行、管理、评价、考核机制。并联审批窗口负责对行政审批咨询件、申报件、办结件进行“一窗登记、一窗发证”;指导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通过管理系统登记并将基本信息分送到相关的审批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服务;组织开展综合咨询、指导、协调、跟踪服务和联合指导、联合会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

(二)预审辅导,首问(办)负责。建立并推行投资项目审批首问(办)负责制、预审辅导制。并联审批窗口为首问(办)负责单位,负责建立并落实投资项目预审和前期辅导机制。各审批部门要根据申报项目特性制定完整明确的阶段性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完善事项清单、前置事项、中介服务事项、特别程序及其他相关服务信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告知,帮助项目业主明晰办事路径。要为项目业主提供在线申报辅导,帮助业主提前理解审批要求、规范申报材料、卡准时间节点、提高申报效率。

(三)同步审查,限时办结。各部门审批窗口要及时响应并联审批窗口业务分派,开展同步审查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注:具体时限按照《广元市昭化区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试行办法》昭府办函〔201622号文件执行)。并联审批窗口当场查验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并出具书面告知书,同时向其说明原因;符合申报条件的,应现场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受理后,应于当日在管理系统上录入处理意见。按照投资项目审批特性,分阶段组织推进,分阶段牵头落实。重大项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会审、会签,一般项目由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项目审批需要开展联合踏勘、会审,促进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四)超时默认,缺席默认。相关审批部门对并联审批窗口的业务分派不予响应、拒绝办理的,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联合咨询答复、联合审批、联合图审的,审批结论视为同意,造成后果的由缺席部门负责;相关部门未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或因特殊情况在延期内未完成审批的,审批结论视为同意,造成后果的由超时部门负责;发生缺席或超时的,由缺席或超时部门制成行政审批合格文书或证照送达并联审批窗口。

(五)网上运行,信息共享。坚持“线上审批是常态、线下审批是例外”原则。凡涉及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必须及时录入在线监管平台,严禁线下审批。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及时将项目申报、审批以及监管等全过程信息数据汇入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实现各审批部门之间实时资源共享,提高联合审批效率。凡审批部门可从系统中获取的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区发改局和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实时掌握项目信息,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和定期通报工作。

(六)跟踪回访,综合评价。审批部门办结申报事项后,将办理结果(证照)交由并联审批窗口,由并联审批窗口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取件。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并联审批窗口签字、取件。并联审批窗口应对项目审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完成相关信息的系统录入,并对办件过程进行监管,对异常办理情况及时报告监管部门,适时启动督查督办机制。并联审批窗口在发证环节,全面收集申请人对申报件相关审批部门及其服务窗口的评价信息并录入系统,作为第三方评价的依据。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审批股室具体实施”的管理机制,部门分管领导主动到窗口轮值,每周至少保证一次。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监督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区政务服务中心有序、高效地推进“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

(二)规范窗口设置201610月底前,区政务服务中心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投资项目“一窗进出”并联审批窗口,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确保该项工作在1110日前正式启动,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解决。

(三)配齐工作人员。各相关审批部门要选派、选配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正式在编人员专门负责投资并联审批窗口工作,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同时对派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窗口的工作人员,由区级主管部门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双重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从事并联审批窗口受理、代办工作。

(四)严格督办考核。要充分发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加强对“一窗进出”并联审批事项的全程在线实时监督。区政府督办室要会同区政务服务中心加大对“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督办力度。区监察局要加强对“一窗进出”并联审批运行效能的监督,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和激励,对落实不力、延误改革进程的要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