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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清水乡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7-22 09:12:3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5年清水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国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几个部分。我乡在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予以保障,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网站、微信平台等各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5〕39号)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5年,我乡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政府服务手段和领域,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和发布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新突破,政府服务水平和质量得到提高。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人员

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乡长祝进勇为组长、党委委员陈晓莉为副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唐成玉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六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三)建立完善制度,促进工作开展

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我乡制定《清水乡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从而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加强宣传培训,精心组织实施

一方面积极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到党委中心组和干部日常学习培训计划中,采取学习全文、重点解读、案例剖析、PPT等方式,使全体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及时贯彻落实《条例》。另一方面通过微信、qq群等新媒体平台,广播,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学习有关《条例》的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和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5年重点公开了政策法规、工作内容、工作动态以及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全年公开各类信息60条(次),发表各文章11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乡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乡信息公开未收取或减免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到目前为止,我乡还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及薄弱环节:一是公开的认识和意识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观念意识不够清晰,从而阻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完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单一。三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有待健全。虽然已经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但仍不够完善,存在“监督、检查力度不强,工作被动、滞后”现象。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认真加以解决。

七、下步改进措施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时代的要求,是群众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2016年我乡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用,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继续深化开展。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费,切实做到人员到岗、机制落实。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深化、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及时督促各部门充实公开内容,将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同时注重内容的时效性,对动态信息做到及时全面更新。

(四)加强学习、培训和交流。通过组织有关人员对《条例》进行理论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工作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建设,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报告

 

 

 

                        广元市昭化区清水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