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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区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6 09:11:52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区2016年工作计划》已经七届区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019

 

广元市昭化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

建设质量强区2016年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市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川办发〔201634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411号),进一步明确2016年全区质量强区工作重点,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一)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围绕我区重点产品,以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为参照,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加强对企业质量工作的指导帮扶,引导企业标准、质量创新升级,解决标准偏低、质量不高、品牌影响力不足等短板问题。科学应用比对结果,督促企业落实措施改进提高,形成倒逼机制,达到提升目的,带动产品、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昭化造产品质量。(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园林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局、区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不断提升服务业质量。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大服务业标准化的实施和推广力度,鼓励服务业龙头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组织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深化旅游、物流、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大力提升医疗和物流服务质量。鼓励服务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服务企业500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四川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市长质量奖、广元知名品牌、广元市知名商标。(区农业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区食药工商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质量品牌创建

(三)加强质量品牌创建。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组织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引导骨干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鼓励企业、园区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争创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提升区域品牌价值。力争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 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四川名牌2个,绿色(有机)产品4个,广元知名品牌3个。(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食药工商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局、区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树立质量先进标杆。组织开展质量标杆活动,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带动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突破性提升。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支持企业开展现场管理、QC小组、精益生产、质量诊断、岗位练兵、质量信得过班组等质量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活动。(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食药工商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鼓励质量技术创新。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围绕全区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研发。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活动,依托国家、省、市、区技术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平台建设,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运用。(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食药工商局、区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六)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打行业潜规则,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饲料质量安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专项监测和隐患排查,开展涉假重点区域和农村地区、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重点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农牧场)尤其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水平。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整治医疗器械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尤其是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开展流通领域肥料、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特别是生物制品、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开展以日用消费品为重点的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加强出入境商品质量风险监测和疫情防控。确保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7%以上,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6%以上。严格重点行业、领域、场所的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加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更新改造。深入开展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推广高效锅炉,淘汰燃煤小锅炉,提升锅炉系统运行水平。(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园林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安监局、区食药工商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环境质量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完成省、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加大工业废气和燃煤锅炉排放整治力度,确保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0%以上。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确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及交通环境噪声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进行境内主要河流流域环境整治,确保流域出口断面水质达标。(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园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社会评价的监管体系。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努力构建工程质量治理长效机制。在重点领域宣传推行设备监理制度。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和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和隧道工程安全专项督查。开展交通运输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天府杯奖等工程质量奖。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水利工程、道桥工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商品房全部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无重大质量事故。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国资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九)夯实标准计量基础。加快构建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制造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行业、商店(超市)、医疗机构、眼镜制品、中小学校、社区(乡镇)、道路交通和公共事业等十个领域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活动,引导10家单位开展计量诚信自我承诺,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1家。推进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加快培育团体标准,激发社会团体、企业参与先进标准制订、修订的积极性。(区经信局、区卫生计生局、区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认证认可体系建设。推动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低碳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开展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环保产品和“绿色之星”认证。加大对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获证组织、获证产品的监管。(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信息体系,整合质量安全监管信息资源,建设部门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息平台建立完善质量失信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加大旅游、工程建设等行业失信曝光力度。开展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信誉和社会环境。(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食药工商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质量统计分析。推进以产品质量损失率、顾客满意指数和质量竞争力指数等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质量统计工作。定期开展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状况分析,强化微观质量与经济发展宏观质量的融合分析,为政府质量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食药工商局、区统计局、区旅游局、区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层次质量管理人才和质量技术专业人才。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为中小企业培养专门人才。鼓励企业开展技能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和质量素质提升行动,塑造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推进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十四)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组织开展四川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增强企业质量责任意识,树立和维护质量信誉。推行卓越绩效管理、首席质量官制度和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落实产品强制召回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在食品和消费品生产企业探索建立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推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投保企业应保尽保,扩大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的覆盖面。(区经信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食药工商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局、区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建立督查联动机制。完善质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质量工作目标报备制,建立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完成市政府对区政府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营造质量发展氛围。组织开展“3·15”“质量月”“安全月”等质量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重视质量、产品可靠的典型企业和优秀品牌,增强公众对“昭化造”质量的信心。开展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教育活动,建立巩固公益的安全科普宣传站5个,增强群众质量意识。加强舆论监督,加大质量违法案件和质量失信曝光力度,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食药工商局、区国资局、区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