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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08 10:22: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0.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11.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2.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平等各项权利。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持续发力,重点项目建设克难攻坚。2016年,镇内新建和在建重点项目共11个,办理失地农民保险278人,累计完成投资3.6亿元。

2、凝心聚力,脱贫攻坚首战全胜。2016年作为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全镇上下齐心协力,聚力聚焦安全住房、产业发展、就业创业、保障救助等重点难点,全面打响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镇实现123户388人脱贫退出,顺利通过了市、区及省第三方评估验收。

3、齐心协力,旅游经济再创新高。着力强化景区形象提升。昭化古城被列入四川十大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昭化三国文化产业园入选全国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手册,昭化古城成功创建为四川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强力对外宣传营销。协办了区第二届商品博览会和“情定昭化、爱在广元” 万人相亲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倾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开发观光农业、家庭农场、农事体验等项目。全镇已形成了韭黄、大棚蔬菜、露地蔬菜种植及草莓采摘等多样化的农旅结合新业态。全年新培育星级农家乐4家,新发展家庭农场2个。

4、因村制宜,现代农业方心未艾。全年共硬化村社道路8公里。整治病险水库2座、山坪塘8口,新修人饮水池2口,解决了600余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完成农房建设135户,一般土坯房改造22户,发放改造资金44万元。

5、关注民生,社会民生持续增彩。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提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群众基本医疗得到保障;积极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20人次,常年转移劳动力7700人,实现年劳务收入1.38亿元。认真落实五保、低保和大病救助政策,严格按程序对低保户实行动态管理,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6、强化治理,社会环境持续优化。强力抓好三江新区管控。持续巩固省级安全社区创建成果,全年进行道路交通、水上安全、古城消防等安全生产集中检查20余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0余份,整改率达100%,无重特大事故发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纵深推进。

二、部门概况

按照上级编办要求,结合昭化镇实际,现设人大、政府机关、财政所、妇联、党委、安办、文化站、广播站、劳动保障所、民政所、计生办、农业服务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等部门。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昭化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854.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4.98万元,占100%。

2016年昭化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84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14万元,占64.15%;项目支出303.63万元,占35.8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54.9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3.08万元,下降32.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6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85万元,下降0.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36万元,占40.33%;公共安全支出5.07万元,占0.7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01万元,占5.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8万元,占6.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1万元,占0.99%;城乡社区支出10.7万元,占1.54%;农林水支出265.71万元,占37.9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0.71%;商业服务业支出15.24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26.53万元,占3.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决算数为282.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人大事务—行政运行9.37万元,—人大会议2.28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3.55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实务10万元;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3万元;财政事务—行政运行10.66万元;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8.33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7.17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万元。

2.公共安全:2016年决算数为5.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国家安全—行政运行5.07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2016年决算数为40.01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文化—群众文化8.7万元;文物—其他文物支出20.68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广播10.63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42.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8.02万元;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决算数6.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91万元。
    8.城乡社区:2016年决算数157.3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7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万元。
    9.农林水:2016年决算数26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农业—行政运行15.15万元,—事业运行58.9万元,—农村道路建设2.05万元;林业—行政运行106.72万元;扶贫—行政运行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15.8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40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0万元。

10.资源勘探信息等:2016年决算数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安全生产监督—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

11.商业服务业:2016年决算数15.24万元,完成预算100%。商业流通—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5.24支出。

12.住房保障:2016年决算数26.53万元,完成预算100%。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6.5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3.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5.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2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下降20%。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6.2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下降20%。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6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昭化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25万元,比2015年增加49.69万元,增长65.7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昭化镇人民政府无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昭化镇人民政府无公有车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