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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5:00: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www.cnzh.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战神街33号,邮编:628000,电话:0839-872229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昭化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要求,将“以财辅政、以政领财”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有力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截至202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方面。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0余条,包含重大会议决策部署、调研检查、制发的各类管理办法等,把区财政局在全年不同时间节点开展的重大事项尽数报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我局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财政行政权力公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在昭化区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二是全区一级预算单位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信息。三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凡区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均在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并同时在广元市昭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以方便供应商集中高效查询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四)财政行政权力公开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对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摸清权力底数,共清理出行政权力58项。对于梳理出来的权力事项,进行排序、登记,规范列明权力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监督电话等。二是优化运行流程。对于清理后经确认保留的权力事项,按照公开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在法定时限内,进一步减少内部运转环节,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和强化工作责任,规范自由裁量权。三是公开权力清单。将经法定程序确认保留的权力事项(保密事项除外),以清单列举的形式在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开每项权力运行的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部署、局办公室具体落实的工作体制。明确信息公开范围、时间、程序,建立起完善的发布协调机制,保证了全年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及时和完整。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干部学习计划,使全局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通过局机关QQ群、微信群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快捷,二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全面,三是信息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一是统一认识,规范流程。进一步梳理我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加强指导,提升质量。加强对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积极借鉴,完善制度。通过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做法,总结成功经验,完善信息化公开有关规章制度,使信息公开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未产生因政府信息申请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