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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财政局“三举措”助力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发布时间:2023-12-04 11:24:16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昭化财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多举措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建好“加油站”,围绕关键项目加大资金保障。昭化财政积极筹措各级各类财政资金,会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因地制宜探索推进养殖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电商等有关项目发展,2023年,村集体经济财政投资总计12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60万元,省级资金320万元,市级资金40万元,区本级衔接资金120万元,整合其他资金160万元,为全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拧紧“安全阀”,聚焦重点环节强化资金管理。坚持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和区财政局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区财政对村集体经济资金实行“乡村振兴专库”保障,按照《广元市昭化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指导意见》,汇同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村集体经济项目监督检查,把管理的重点放在资金“落地”环节,坚决防范资金截留、挤占、挪用,有效简化资金审批流程、缩短资金拨付周期、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共同推进全区村集体经济项目顺利实施,做到立到尽支,确保项目早建成、资金早拨付、群众早受益。

答好“满意卷”,立足绩效评价提升资金效益。我局坚持按照“科学公开、客观公正、结果导向和绩效相关”的要求,重点围绕扶持资金的支出效率、预期综合效益、可持续影响、执行效果等方面,对各镇集体经济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判断资金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对发现问题的,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项目建成后发挥良好效益的,总结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同时,我局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有效推进了项目建设和项目效益发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