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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15:16: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府办发〔2023〕12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广元市昭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广元市昭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目      录



1 总则 4

1.1 编制目的 4

1.2 编制依据 4

1.3 适用范围 4

1.4 工作原则 4

1.5 事件分级 5

2 组织体系 6

2.1 指挥机构及职责 6

2.2 现场指挥机构 10

2.3 电力企业 12

2.4 重要电力用户 13

2.5 专家组 13

3 风险监测预警 13

3.1 监测 13

3.2 预警 14

4 应急处置与救援 15

4.1 信息报告 15

4.2 应急响应 16

4.3 处置措施 19

4.4 响应终止 24

5 后期处置 25

5.1 处置评估 25

5.2 事件调查 25

5.3 善后处置 25

5.4 恢复重建 26

6 应急保障 26

6.1 队伍保障 26

6.2 装备物资保障 26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26

6.4 技术保障 27

6.5 应急电源保障 27

6.6 医疗卫生保障 27

6.7 资金保障 28

7 附则 28

7.1 预案的编制与审批 28

7.2 预案修订和更新 28

7.3 培训与演练 28

7.4 预案的实施和解释 29


广元市昭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广元市昭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高效、有序地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元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广元市昭化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结合昭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元市昭化区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部门联动,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5.1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以上,对昭化电网造成特别严重影响;昭化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以上;昭化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5.2 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10%以上30%以下,对昭化电网造成严重影响;昭化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15%以上30%以下; 昭化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1.5.3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5%以上10%以下,对昭化电网造成较重影响;昭化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10%以上15%以下;昭化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1.5.4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5%以下,对昭化电网造成一般影响;昭化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5%以上10%以下; 昭化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体系

2.1 指挥机构及职责

区经信科技局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当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经信科技局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或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成立昭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一、2.1.1 指挥部及职责

区应急指挥部为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经信科技局局长、区应急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组成可根据事故情况作适当调整。

主要职责:启动、终止本预案;研究制定全区停电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方案;指挥、指导、组织、协调区级有关部门、相关镇应急处置工作。

2.1.2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信科技局,由区经信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经信科技局分管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区经信科技局能源电力股股长为成员,国网广元市昭化供电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日常事务。联系电话:(0839)8722708。

主要职责:传达贯彻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对停电事件及时做出综合性的风险评估,向区停电事故应急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报告有关信息,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资料,向有关部门通报停电事件信息;督促、检查、指导区级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应急措施处置方案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区停电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按照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要求召集会议;收集、保管并于事后移交有关档案;完成区停电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 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

(一)区人武部: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规定,协调组织驻昭部队,参与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根据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安排,协调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放相关新闻;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对外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三)区发改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设备设施修复建设项目计划安排,为应急抢险救援、恢复重建提供资金保障。

(四)区经信科技局:负责组织、召开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办公室成员会议;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情况,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组织研判事件态势,按程序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电力资源的紧急调配和协调综合保障,组织电力企业开展电力抢修恢复及统调发电企业重点电煤供应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和重要电力用户开展应对处置工作,派员参加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工作。

(五)区公安分局:负责协助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进行,积极参加社会抢险救援,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区民政局:负责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置。

(七)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区住建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供气、市政照明、排水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九)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公路运输通道畅通。

(十)区水利局: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负责水情、汛情、旱情监测,提供相关信息。

(十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所在地农产品、农机等的灾害信息收集和应急救援工作。

(十二)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协调组织扑救工作,提供森林火灾火情信息。

(十三)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加强市场监管和调控。

(十四)区文旅体局:负责及时启用应急广播电视输出和传输应急保障措施,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机构开展一般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

(十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重点指导当地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

(十六)区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分析情况。督促、检查、协调煤矿企业应急措施的启动和执行。

(十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物资供应价格的监控和查处。

(十八)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指导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

(十九)昭化生态环境局:负责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水、气、固废、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二十)区消防大队:负责停电事件中的消防工作。

(二十一)国网广元市昭化供电公司: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国网广元供电公司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在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中对所属企业的指挥。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保障主网安全,控制停电范围和恢复电网供电。

(二十二)各发电企业:组织、协调本集团及所属发电企业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时的应急工作。

发生超出昭化区应对处置能力的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支援请求,区应急指挥部在市级层面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机构的指导、协调和支持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区人民政府应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2 现场指挥机构

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工作组,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2.1 电力恢复组:由区经信科技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国网广元市昭化供电公司组成,视情况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险和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

2.2.2 综合救援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大队、国网广元市昭化供电公司及相关发电企业组成。

主要职责:紧急处置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和停电引发的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开展人身安全损害、化解次生灾害等综合性应急救援。

2.2.3 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国网广元市昭化供电公司组成。

主要职责:及时发布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区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2.4 综合保障组:由区发改局牵头,区经信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局、区应急局、国网广元市昭化供电公司组成,视情况增加其他机构和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2.2.5 社会稳定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区市场监管局组成。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3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国网广元市昭化供电公司负责所辖供电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并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电网调度工作。各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对处置工作。

2.4 重要电力用户

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国防、医疗、学校、交通、通信、广播电视、公用事业、监狱、金融机构等社会类重要用户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化工等工业类高危用户,应根据有关规定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等各种保障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可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2.5 专家组

各级组织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地震、水文、应急管理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各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3 风险监测预警

3.1 监测

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监控及研究,提高电力系统通信和调度自动化水平。加强电网建设,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地震、教育、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通信、广播电视、经信科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2 预警

3.2.1 预警信息发布

按照昭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将预警等级分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和四级预警,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国网广元市昭化供电公司研判可能造成区内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经信科技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区经信科技局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县(区)人民政府。

3.2.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维护、运行监测和故障抢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保安措施准备。由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通信、加油(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抢险救援等方面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应急处置与救援

4.1 信息报告

4.1.1 电力企业信息报告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昭化国网供电分公司应在一小时内将影响范围、停电负荷、停电用户数、重要电力用户停电情况、事件级别、可能延续停电时间、先期处置情况、事态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向区经信科技局报告,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和跨市州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4.1.2 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信息报告

区经信科技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区人民政府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告,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单位)。

4.1.3 区人民政府信息报告

对初判为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区人民政府应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4.2 应急响应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为I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

4.2.1 I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时,启动I级响应:

初步判断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省政府响应范围包括广元市昭化区。

(2)启动程序

达到启动条件后,由区应急指挥部报请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

(3)响应措施

启动I级应急响应,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指挥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区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指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2 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时,启动Ⅱ级响应:

初步判断发生重大和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广元市响应范围包括昭化区。

(2)启动程序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初步认定达到重大和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区人民政府报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响应措施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区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会,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商,传达区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综合评估事态发展趋势,协调落实应对措施。

②根据工作需要,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赴现场指导应对工作。

③根据事发情况,协调相关单位增派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

④区经信科技局收集汇总事件发展、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信息,起草相关简报并报区政府,分送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⑤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事发地需求、应急救援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经信科技局通报有关情况。

⑥区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工作。

4.2.3 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时,启动Ⅲ级响应:

初步判断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区经信科技局报请区人民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启动程序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区经信科技局初步认定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3)响应措施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区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负责指导、协调事发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区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区经信科技局组织有关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传达区政府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落实相关应对措施。

②根据工作需要,派出由区经信科技局牵头,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组成的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③区经信科技局收集汇总事件发展情况、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应对措施等动态信息,起草相关简报并报区政府,分送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④其他区应急指挥部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工作。

⑤区经信科技局指导做好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对于虽然未达到一般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停电事件,可以由区人民政府或报请市人民政府视情启动三级或二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3 处置措施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损失。各有关部门在区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开展大面积停电应对工作。主要应对任务包括:

4.3.1 电力系统应对措施

电网企业和相关发电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1)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2)相关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尽快恢复党政军重要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要通信机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自来水厂、排水、机场、铁路、医院等重要电力用户以及中心城区的电力供应。

(3)相关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迅速组织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重要电力用户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重大关键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保障重要负荷正常供电,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3.2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对措施

(1)重点保障单位:公安部门负责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巡防和治安管控,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负责解救受困人员,开展火灾救援。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2)道路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管控,协助引导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网运行信息,实施公路运输紧急调度。公路管理、城市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清理路障。

(3)铁路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维护车站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地面交通运力疏散乘客。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铁路部门负责组织人员转移疏散,为车站滞留人员协调提供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及时发布停运等相关信息。

(4)通信: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并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重要机楼提供应急保供电。

(5)供排水:供水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网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的防范处置工作。

(6)供油:经信部门负责协调做好重要用户保供电所需应急用油的保障工作。

(7)供气:供气企业及时启用燃气加压站自备应急电源,保障居民燃气供应。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包括对天然气生产区域的供电。必要时,城市供气主管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网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

4.3.3 社会民生系统应对措施

(1)临时安置: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临时安置点秩序、交通引导等工作。消防救援队伍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做好安置点火灾防控,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火灾隐患排查。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受灾群众转移到临时安置点实施救助。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应急交通运力转移受灾群众。商务部门负责受灾群众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的调拨与供应。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安置点的消毒防疫工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为临时安置点提供应急保供电。

(2)商业运营: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维护正常秩序。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

(3)物资供应: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市场物资供应储备保障。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商务部门负责受灾群众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的调拨与供应。

(4)企业生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系统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关电网企业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组织生产系统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金融机构:公安部门负责维护金融机构正常营运秩序。金融机构启用应急发电措施。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金融管理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金融管理部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金融机构防范、处置大面积停电造成的金融风险问题。

(6)医疗:重点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指挥机构、医院、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卫生健康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保障应急供水、供油、通信、交通等。

(7)教育: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学生安抚及疏散,必要时,协调商务部门做好基本生活物资的应急供应。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学校校园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8)广播电视: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障供电。

4.3.4 公众应对措施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组织引导公众保持冷静,听从应急救援指挥,有序撤离危险区域;及时通过手机、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渠道了解大面积停电事件最新动态,不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鼓励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公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1)户内:拔下电源插头,关闭燃气开关,减少外出活动。在电力供应恢复初期,尽量减少大功率电器的使用。

(2)公共场所:打开自备的手电筒或手机照明工具观察周边情况,按照指示指引有序疏散或安置,避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主动帮助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群体。

(3)道路交通: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疏导,为应急救援、应急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预留救援通道。

4.3.5 加强信息发布

新闻宣传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3.6 组织事态评估

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4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 后期处置

5.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区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和经过、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影响、处置过程、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等。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5.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5.3 善后处置

区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 恢复重建

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上级和区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好建强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镇、区级各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动员通信、交通、医疗、供水、供气等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民兵预备人员、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应急管理矿山救援队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结合区域灾害情况或电网风险,优化建立区域性的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区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经信部门和通信企业应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应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 技术保障

区自然资源、应急、水利、林业等部门应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地震、水文、森林防火等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6.5 应急电源保障

电力企业应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电网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适度提高重要输电通道抗灾设防标准。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满足保证自身设备设施安全和“黑启动”能力要求,必要时向区域内电力企业提供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非电保安措施,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在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保障伤员紧急救护、卫生防疫等相关工作。

6.7 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和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税务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给予税收减免政策支持。

7 附则

7.1 预案的编制与审批

广元市昭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发布后,区内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重要电力客户要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管理要求进行审批、发布、备案。

7.2 预案修订和更新

本预案发布后,根据实施情况由区经信科技局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7.3 培训与演练

7.3.1 宣传教育

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7.3.2 培训

各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定期组织大面积停电应急业务培训。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还应加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技能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7.3.3 演练

区经信科技局应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区内供电企业、发电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单位,至少每3年组织开展1次全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和完善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区内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生产实际,至少每年组织开展1次本单位的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演练。

7.4 预案的实施和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区经信科技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