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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市昭化区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15:14: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府办发〔2023〕11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突发事件通信保障

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市昭化区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广元市昭化区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市昭化区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广元市昭化区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

目   录

1 总则 5

1.1 制定目的 5

1.2 制定依据 5

1.3 工作原则 5

1.4 适用范围 5

1.5 突发事件分类 5

1.6 预案体系 6

2 组织指挥体系 7

2.1 领导小组 7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 9

2.3 现场指挥部 10

2.4 专家组 10

3 预防与预警 10

3.1 预防机制 10

3.2 预警分级 11

3.3 预警监测 12

3.4 预警通报 12

3.5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送 12

3.6 预警行动 13

4  应急响应 14

4.1 响应级别 14

4.2 分级响应 14

4.3 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16

4.4 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 16

4.5 信息通报和发布 17

4.6 通信保障顺序 17

4.7 军地联合保障 18

4.8 网络拥塞处理 18

4.9 响应结束 18

5  后期处置 18

5.1 总结评估 18

5.2 征用补偿 18

5.3 恢复重建 19

6  保障措施 19

6.1 信息保障 19

6.2 队伍保障 19

6.3 设施装备保障 19

6.4 通行保障 19

6.5 能源保障 19

6.6 资金保障 20

6.7 必备资料 20

6.8 监督检查 20

7 附则 20

7.1 预案管理 20

7.2 宣传、培训和演练 21

7.3 预案解释 21

7.4 实施时间 21




广元市昭化区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广元市昭化区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通信预案体系,规范组织指挥程序,依法科学实施,高质量做好广元市昭化区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元市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1.5 突发事件分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1.6 预案体系

广元市昭化区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以及电信昭化分公司、移动昭化分公司、联通昭化分公司、铁塔昭化办事处、四川广电网络昭化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成,并与市级预案相对应,是《广元市昭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体系中的专项预案,是做好突发事件中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本预案由区经信科技局牵头制定,报经区政府审定后实施。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由各通信企业根据本预案组织制定或修订,并报区经信科技局审核备案。

2 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广元市昭化区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如遇紧急任务,由区经信科技局统筹协调,并组织有关通信企业在事发现场成立通信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现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2.1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通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经信科技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决策部署;指挥、协调全区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部署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制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法;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突发事件通信保障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为:

区经信科技局:负责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督促指导并牵头组织各通信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能源企业为通信保障提供电力、成品油供应等;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为通信保障提供支持;负责与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对接,督促指导各通信企业建立完善专家组、应急保通队伍和应急抢修队伍(每半年更新发布一次),开展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收集汇总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人武部:根据需要协调军队通信保障力量,组织民兵等通信保障力量参与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内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区发改局:做好通信保障应急项目审批工作。

区公安分局:为应急通信保障车辆提供优先通行保障,指导通信企业开展安全保护,依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活动。

区财政局:为区级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和实施重要通信保障任务及灾后恢复按规定提供经费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督促公路运营单位落实包含应急通信保障车辆在内的抢险车辆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和免费通行政策”;指导协调应急通信装备和物资的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组织协调优先抢修通信设施通行的干线公路。

区水利局:建立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预报预警水旱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

区应急局: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处置通信保障需求;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电力能源等部门(单位)提供必要的交通通行、运输投送、电力油料供应、重要通信设施运行等保障;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灾后重建;指挥协调通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跟踪监视地震活动态势,提供地震预警信息,研判震情趋势;监测分析天气实况,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等气象信息。

区人防办:根据需要开放人防基本指挥所,派出应急通信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做好突发事件人防系统内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区委网信办:指导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的网上舆论引导和网络安全工作。

国网昭化供电公司:组织协调抢修通信设施供电线路,优先恢复通信设施供电。

各通信企业: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具体负责建立专家组、应急保通队伍和应急抢修队伍(每半年更新一次),适时组织培训,实施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区经信科技局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经信科技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各通信企业负责网络维护运营的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主要职责为: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与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内有关部门及指挥机构协调联络;建立军地联合通信保障等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评估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形势,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指导全区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报送等工作;组织和制订处置方案,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报请领导小组协调全区跨区域、跨企业、跨行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军地通信保障资源;通报、调整通信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负责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对处置方案和恢复重建进行综合评估。

2.3 现场指挥部

区经信科技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有关通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主要职责为:按照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指挥事发地通信抢修或恢复工作;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组织联合救援行动;统一调度事发地通信保障资源,协调解决通信企业联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通信企业提出应对方案和急需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协助支援的建议。

2.4 专家组

专家组由具备应急通信管理和技术经验的专家组成。由现场指挥部在通信企业和相关部门中协调,必要时可聘请。主要职责为:承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决策咨询任务;提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措施建议。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机制

通信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和建设中,应健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强化通信设施设备风险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区内通信企业应急通信工作的检查指导。

3.2 预警分级

按影响范围,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3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Ⅰ级(红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我区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区内处置能力的;接到国家或省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指令需要启动Ⅰ级(红色)响应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Ⅱ级(橙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区内百分之三十及以上区域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其他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在区内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镇处置能力的;接到国家或省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指令需要启动Ⅱ级(橙色)响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区委、区政府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Ⅲ级(黄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区百分之十及以上区域通信大面积中断。

如发生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预警级别。

3.3 预警监测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镇政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预警监测,及时汇总、通报、共享信息。通信企业负责建立完善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电信网络运行监测。发生突发事件、接到其他部门发布的预警或出现通信中断征兆时,有关单位应按规定将信息逐级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建议应对措施等。

3.4 预警通报

根据接报信息,Ⅱ级及以上预警由领导小组负责确认、通报。如我区在国家或我省、我市通信保障应急预警范围内,领导小组应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市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要求进行通报。Ⅲ级预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认、通报。

预警信息的通报范围为各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各通信企业;预警通报一般采用文件形式,紧急情况下可采用电话记录等方式,事后以文件形式补报。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需经相应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批准。

3.5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送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及各通信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信息报送以“及时、准确、权威、高效”为原则,按照信息报送首报、续报和终报要求报送信息(详见下图)。

3.6 预警行动

领导小组负责Ⅰ、Ⅱ级预警行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Ⅲ级预警行动。

Ⅰ、Ⅱ级预警行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预警监测信息后,立即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核定,对于达到Ⅰ、Ⅱ级预警的,启动对应级别的预警行动: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各通信企业落实通信保障各项准备工作;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措施和工作方案;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和部门联动等各项准备工作;上报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信息报送流程,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Ⅲ级预警行动:接到预警监测信息后,经核定达到Ⅲ级预警级别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启动Ⅲ级预警行动:立即将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同时向有关镇通报,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报送重要情况;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方案,组织属地各通信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准备;各通信企业启动信息报送流程和应急值班制度;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对照预警分级,设定Ⅰ级、Ⅱ级、Ⅲ级三个响应等级。

4.2 分级响应

Ⅰ、Ⅱ级响应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Ⅲ级响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指导。

4.2.1 Ⅰ、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条件。经领导小组确认发布Ⅰ级预警通报。如我区在国家或我省、我市通信保障应急响应范围内,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广元市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和国家、省市通信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开展工作。

Ⅱ级响应条件。经领导小组确认发布Ⅱ级预警通报;区委、区政府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启动程序。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或事件达到启动标准,提出启动Ⅰ、Ⅱ级响应建议,并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Ⅰ、Ⅱ级响应并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将Ⅰ、Ⅱ级响应启动情况上报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各通信企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协同应对。

启动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成员单位会议、专家组会商会议,通报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目标和方案。如任务紧急,可设立现场指挥部并派出人员赴现场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各通信企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信息,提出应急救援需求或建议报上级决策。领导小组负责跨县(区)、跨部门、跨企业协调军地资源调度及支援保障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策,以任务通知书的形式向各通信企业和有关成员单位下达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紧急情况下可口头下达任务,并在48小时内补发任务通知书。有关单位接到任务后,立即开展通信保障工作,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任务执行情况。根据事发地公众通信网资源状况及各成员单位通信保障应急资源部署情况,适时征用公众通信网或成员单位专用通信网应急资源。领导小组视情况设立指挥调度、值班值守、后勤保障、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分别做好各项工作。

4.2.2 Ⅲ级响应

响应条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发布Ⅲ级预警;领导小组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启动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以通信企业为主的有关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情况、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方案建议,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跨部门、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开展通信保障和恢复工作,并监督执行情况;遇有通信保障力量或资源不足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请求支援;视情况设立指挥调度、值班值守、后勤保障、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各通信企业接到任务后,应立即组织保障队伍、应急通信资源开展通信保障和恢复等工作,并及时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4.3 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事发地指挥机构组织当地通信企业派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携带卫星电话、短波电台、移动基站、集群通信系统等应急通信设备,赶赴现场开展应急通信保障。领导小组根据灾情成立现场通信指挥部。由现场通信指挥部或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启动军地联合通信保障机制,调度军地卫星通信、短波通信、车载移动通信、车载固定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搭建多种有线、无线应急通信保障系统,满足现场应急处置通信需求。

4.4 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

应急值守。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应急响应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信息报送。各单位按照时限要求自下而上逐级报送信息。报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事件级别、事发地通信能力、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的用户及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和恢复情况等。信息报送可采用文件、传真、邮件、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

4.5 信息通报和发布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报事态变化及应急处置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信息通报有关部门、重要单位和用户;按照分级响应原则负责相应级别的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应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的原则。

4.6 通信保障顺序

按照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通信保障顺序如下:党中央、国务院专线;省委、省政府突发事件处置专用电路;市委、市政府突发事件处置专用电路;区委、区政府突发事件处置专用电路;军地指挥联络通信电路;保密、机要、安全、公安、军队、国防军工、核应急等重要部门租用的电路;地震、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民政、气象、医疗卫生、应急等部门租用的电路;交通、电力、金融、证券、民航、海关、铁路、税务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电路;灾区安置点、救援队伍、新闻媒体等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4.7 军地联合保障

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军地一方通信保障能力不足时,另一方予以紧急支援。必要时,领导小组启动军地联合保障机制,统筹使用军地通信资源和保障力量,组织抢修重要通信传输线路。

4.8 网络拥塞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电信网络话务量、流量大幅激增可能造成网络拥塞,各通信企业要在预案中制定应对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网络拥塞情况发生后,有关通信企业经批准后启动应对处置方案,避免网络拥塞扩大和蔓延。

4.9 响应结束

根据通信网络恢复或通信保障应急任务完成情况,各级通信指挥机构宣布响应结束,同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5  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估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各通信企业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5.2 征用补偿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征用的通信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应按规定予以补偿。

5.3 恢复重建

领导小组指导通信企业制订重建规划,恢复被损坏的通信设施。

6  保障措施

6.1 信息保障

各通信企业负责建设应急通信保障指挥系统,并加强与区级通信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对接。

6.2 队伍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及考核,提高通信保障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各通信企业负责专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团队及专业保障队伍建设。

6.3 设施装备保障

各通信企业负责将应急通信保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制定公众通信网设施备用方案,为军地应急通信预留专用通道;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完善管理制度。各通信企业及具有专用通信网、管道资源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资源共享机制,实现通信线路、管道等资源共享。

6.4 通行保障

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为通信应急保障车辆配发特许通行证,提供必要的通行便利。

6.5 能源保障

电力、成品油等能源单位负责优先保证应急通信设施的用电、用油等需求,确保通信枢纽、重要局所、通信基站等通信设施的能源供应。

6.6 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和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所发生的通信保障费用及灾后重建资金,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和政策给予保障。因电信网络安全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恢复等费用,由通信企业承担。

6.7 必备资料

各通信企业至少应准备并及时更新以下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广元市及昭化区地图;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行动方案和手册;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有关单位联系方式列表;重点保障电力、油等供应的通信节点列表。

6.8 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工作组织机构的落实、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物资及备品备件的储备、信息报送、应急演练等。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区政府审定。

7.2 宣传、培训和演练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加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宣传教育,适时组织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7.3 预案解释

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7.4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广元市昭化区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目   录



1 总则 24

1.1 编制目的 24

1.2 制定依据 24

1.3 适用范围 24

1.4 工作原则 24

2 组织指挥体系 24

2.1 领导小组 24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 25

3 预防与预警 26

3.1 预防机制 26

3.2 预警分级 26

3.3 预警监测 27

3.4 预警通报 27

3.5 预警行动 27

4 应急响应 28

4.1 工作机制 28

4.2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 28

4. 3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29

4.4 分级响应 29

4.5 会商 30

4.6 资料配备 30

4.7 信息通报 30

4.8 应急处置结束 30

5 后期处置 31

6 保障措施 31

6.1 物资保障 31

6.2 科技保障 31

7 附则 31

7.1 预案管理 31

7.2 培训与演练 31

7.3 预案实施 32








广元市昭化区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完善应急通信预案体系,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强化应急力量和队伍建设,做好广元市昭化区通信网络事故应对中的公众通信抢通恢复工作。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广元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昭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昭化区发生通信网络事故情况下的通信网络恢复与保障工作,以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通信保障任务。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严密组织、密切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广元市昭化区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2.1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经信科技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区经信科技局分管负责人及电信昭化分公司、移动昭化分公司、联通昭化分公司、铁塔昭化办事处、四川广电网络昭化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通信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做好指挥机构在事故发生时的通信和信息化组网工作;建立事故发生地现场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与指挥中心,以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指挥协调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汇报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研究部署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通信企业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具体负责建立专家组、应急保通队伍和应急抢修队伍(每半年更新一次),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实施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做好指挥机构在事故发生时的通信和信息化组网工作,修复受损通信设施,恢复通信;做好通信基站、线路、电源等通信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做好通信网络故障发生地重要通信资源、设施的抢修和维护工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企业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健全本企业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要求;组织做好通信网络事故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经信科技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区经信科技局信息化股负责人和各通信企业网络运维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为: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事务,更新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指挥部、专家组、应急保通队、应急抢修队成员名单;配合领导小组与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建立成员单位间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评估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形势,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工作任务;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组织制定处置方案,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指导、组织、协调通信企业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调度应急通信资源,开展通信设施抢修恢复工作。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机制

通信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中,要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网络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网络安全运行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各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安全运行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通信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

3.2 预警分级

根据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通信预警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三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和黄色。

Ⅰ级(红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全区通信百分之五十及以上中断情况。

Ⅱ级(橙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区内百分之三十及以上通信大面积中断情况。

Ⅲ级(黄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区内百分之十及以上通信大面积中断情况。发生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预警级别。

3.3 预警监测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通信企业要建立信息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事故监测与研判。各通信企业要完善通信网络事故管理制度,加强对重要通信用户、主干传输路由和网络安全运行的监测,对可能造成通信网络事故的台风、暴雨、高温、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的主动跟踪监测和信息收集。对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影响范围进行分析和预测,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3.4 预警通报

领导小组负责确认、通报Ⅰ、Ⅱ级预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认、通报Ⅲ级预警。

3.5 预警行动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出现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通信预警信息时,领导小组要及时跟踪,分析事故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对可能造成重特大通信网络事故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通信网络事故发展趋势和通信保障需求,研究部署应急通信保障和恢复方案并下达保障任务。有关通信企业要根据内外部的通信预警信息,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对可能影响其他通信企业的通信网络事故,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通报有关单位,并做好应急支援方案及支援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工作机制

Ⅰ级、Ⅱ级响应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Ⅲ级响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启动响应后,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跨部门、跨企业的资源调度、支援保障等组织协调工作。各通信企业按照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安排,负责本系统资源的统一调度。

4.2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

对不可预见的突发通信网络事故,事发通信企业要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组织本单位应急力量及时处置。在先期处置突发事故过程中,如需其他单位协助的,报请领导小组,采取必要措施处置,并确定事件等级。发生特大、重大通信事故启动本预案时,区内有关通信企业要同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要建立健全区内通信信息报告制度和有关单位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报告和通报预测预警信息。区内各通信企业为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时,有关通信企业要立即向领导小组、对应市级公司口头报告,并在4小时内作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2日内作出专题书面报告。发生重大、较大事故,通信企业要在4小时内向领导小组、对应市级公司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作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5日内作出专题书面报告。通信企业每月汇总通信网络事故发生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4. 3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响应启动条件分为三级:Ⅰ级、Ⅱ级、Ⅲ级。Ⅰ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公众通信网县际及以上骨干网络中断、涉及全区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全区百分之五十及以上通信中断。Ⅱ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区内公众通信网干线网络中断、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区内百分之三十及以上通信大面积中断。Ⅲ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区内百分之十及以上通信大面积中断。

4.4 分级响应

4.4.1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按照全区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组织有关通信企业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目标和方案;调用企业应急力量实施通信保障和恢复,组织落实传输路由、机动通信设备、保障人员等调用支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现场指挥部,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现场情况。各通信企业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情况。

4.4.2  Ⅲ级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通信企业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建议,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组织跨部门、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下达通信保障和恢复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

4.5 会商

紧急状态下,领导小组启动会商机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通信恢复情况及事态发展,研究、制定和审议相关工作方案。

4.6 资料配备

参与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须确保两种以上通信联络手段,使用上级规定的联络工具,确保通信联络安全畅通。领导小组和通信企业必须常备并及时更新以下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广元市及昭化区地图;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全区通信网络结构图;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工作有关单位联系方式列表;重要通信枢纽节点、关键通信传输路由列表及应急方案。

4.7 信息通报

在通信网络事故应急抢修和通信恢复中,有关通信企业要及时上报应急处置情况,遇重大通信阻断时,要及时向受事故影响的有关部门(单位)及可能波及到的其他通信企业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联系,及时通报信息。

4.8 应急处置结束

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向通信企业下达解除任务指令,并按要求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

5 后期处置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做好通信网络事故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抢修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网络运行安全的建议和措施。

6 保障措施

6.1 物资保障

通信企业要加强重要通信枢纽节点、关键通信传输路由规划管理,做好备用节点、备选路由应急启动方案制定工作;加强重要通信设施备品备件日常管理维护;根据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维护专用车辆、专业维修工具等,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装备配备,健全采购、调用、补充、报废等管理制度。

6.2 科技保障

加强通信网络事故防范和处置研究,加大通信网络事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积极改进技术装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区政府审定。各通信企业可根据本预案,制定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或方案。

7.2 培训与演练

全区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科学组织应急指挥人员和应急保障队伍开展业务培训。领导小组要组织各通信企业开展综合演练,增强通信网络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通信企业要结合应急预案,开展综合性模拟演练,熟悉预案指挥程序、流程。

7.3 预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