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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 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8 16:27: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府办发〔2021〕15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

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广元市昭化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8日



广元市昭化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

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开展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57号)要求,制定广元市昭化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府治理有机融合,促进政府治理与群众参与良性互动,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基层政府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立足群众和企业需求。紧密围绕与群众关系紧密和企业发展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治理有效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使用、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2.坚持标准引领。紧密对接全国、全省政务公开标准,结合基层治理工作实际,编制适用性广、科学性高、操作性强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促进政府治理工作少走弯路、早见实效。

3.善于创新举措。大力运用“互联网+”思维,围绕行政决策、重点领域、为民办实事服务、政策落实等公开内容编制目录,建立智慧政务治理平台,高效、准确、便捷提供政务信息,全面促进基层政府提升能力。

4.强化工作协同。在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领导小组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对接省市主管部门,加强部门指导,强化协同配合,全面形成工作合力。

二、总体目标

2022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任务,有效提升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工作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标准,力争在全省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工作上做出特色、做出亮点,为全市、全省和全国推进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发挥示范效应,提供参考经验。

(一)有效结合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工作。各单位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基础上,同步编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事项目录,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内容,确保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做好互动交流。

(二)有效结合东西部协作数字化建设。重点围绕农业生产、农村治理、群众生活等方面嵌入数字技术,以智慧政务平台做支撑,促进农业数字化改造、农村数字化治理、群众数字化生活,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水平。

(三)有效结合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主要任务“五个方面”工作要求,优化基层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内容展现和系统功能,提升发布、解读、回应效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并根据基层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电视、广播、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制作重要公开专题“二维码”,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决策公开,促进基层政府决策能力提升

1.完善规章制度。及时修改完善《广元市昭化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元市昭化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等文件,将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行政决策内容、过程公开。建立群众参与基层政府治理有关会议制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2.提高群众参与度。围绕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规划计划、改革方案等事项,采取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参与,常态化推进局长(主任)进大厅、群众列席旁听政府会议、参观政务场所等形式,每月开展“政务开放日(周)”活动1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3.编制基层政务协商事项。各镇、各村(社区)要围绕《实施方案》编制基层政务协商事项,镇、村(社区)在确定政务协商事项时,应邀请群众代表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开展议事协商。(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各镇人民政府)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基层政府管理能力提升

4.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牵头单位: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

5.动态调整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结合“三定方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26个领域事项目录,各单位要高质量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进行跟踪评估、动态调整完善,并在区政府网站上统一向社会发布。(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6.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本地行政规范性文件、五年规划纲要及实施措施、绿色家居、食品饮料、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惠民惠农惠企政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发放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发布地质灾害等预警及风险监测信息,加强线上和线下有效结合,在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立专题专栏集中展示,在政务公开栏、LED等平台分类、分栏公开信息。(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7.深化行政执法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根据事权和职能,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事项,进一步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三)深化为民办事服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服务能力提升

8.加强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全面梳理办事服务事项,对应调整办事指南,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区级政务服务场所、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确保有效覆盖常住人口。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办事服务信息,汇编发布办事一本通,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9.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社保(就业)大厅、区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大厅、区医保大厅、区交警大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和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配备电脑、打印机、查询机等设施设备,配备落实专人,提供信息查询咨询、公报查阅和办事指引服务。推动各镇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根据常住人口情况因地制宜设立政务公开窗口。推动区级各部门设立政务公开查阅点,编发“政务地图”,方便群众查询政务服务场所及其可办事项,提供预约办理、导航咨询等服务。区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专门的政府公报查阅点。满足特殊群体需求,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等信息服务,提供专门咨询引导。(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档案局、区文旅体局、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0.拓展查询和办理渠道。建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更好满足申请人个性化合理需求。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特别是差评整改情况,促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四)深化政策落实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执行能力提升

11.建立政策“解读人”机制。建立健全区本级、区级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政策“解读人”(新闻发言人)机制,按照“谁起草(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公开政策措施及其落地落实情况。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开展解读,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做好即时解读、跟踪解读和咨询解读;借力区级融媒体中心,丰富解读形式,拓宽发布渠道。(牵头单位:区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2.建立解读回应机制。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民生实事、重大专项安排等推进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进展重点公布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群众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中有误解疑虑的,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并接受监督,获取理解支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五)深化智慧政务建设,促进基层政府创新能力提升

13.集约化现有平台。依托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整合政务新媒体(两微一端)、东西部协作数字乡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政策文件库、知识问答库,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展示政府部门、各镇主动公开内容。(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4.构建智慧政务治理平台。邀请区内三大网络运营商(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广电网络公司)参与智慧政务平台建设,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以“电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阵地+政府治理”构建新型治理模式。结合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基层政策发布、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5.强化数据运用成果。大力开展“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行动,完善各镇、村(社区)基础数据,建好基层治理数据库并根据需要向群众开放使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强化偏远村(社区)推进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六)突出工作方向,打造基层政府治理特色亮点

16.互联网+平台:建立智慧政务治理平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视+村村通+APP客户端),实现能看、能听、能用的功能。

17.互联网+政务公开:根据川办函〔2021〕57号文件,重点围绕行政决策、重点领域、为民办事服务、政策落实等信息公开,编制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8.互联网+便民服务:通过智慧政务治理平台,办理便民服务事项、水电气缴费、医院预约挂号、社保、医保查询缴费,为有条件的家庭接入远程问诊设备。

19.互联网+政府治理:通过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在智慧政务治理平台集中展示,采集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基层治理的长效机制。

20.互联网+传统模式:根据不同人群需求,推行定制手机报、编发政务短信等公开方式;推行编印宣传手册、办事服务指南、口袋书、条幅标语等公开方式;通过“村村通广播”播放政府信息;组建政务公开宣传小分队,让政策“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实现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的良好效果。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年8月—9月)

1.召开动员部署会议(2021年8月31日前)。召开广元市昭化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动员会议,明确目标责任,全面部署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9月底前)。组建调研小组,深入区级部门、镇、村(社区)开展调研,在广泛听取各单位及群众意见基础上,制定广元市昭化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于2021年9月底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各牵头单位根据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动作+大胆探索+”的要求,制定本领域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2月)

1.梳理公开目录,建设智慧政务治理平台。(2021年10月底前)。各单位围绕26个领域范围,召开部门工作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并适时向区政府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步开展智慧政务平台,2021年12月底前编制形成公开基本目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公开栏等渠道和场所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2.编制公开事项标准(2021年11月底前)。各牵头单位在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标准化专家指导下,于2022年2月底制定政务公开促进政府治理标准,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正标准,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和平台公开。

3.开展试运行,优化事项流程(2021年12月底前)。将智慧政务治理平台投入使用,选择群众家中、村社、镇进行演示使用,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事项工作流程,建立公开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动态更新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参与使用机制,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府治理有效衔接。

4.开展中期评估(2022年1月底前)。对各牵头单位工作开展中期评估,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推进。

(三)全面部署、做好验收准备。(2022年2月)

将智慧政务治理系统全面部署,做好镇、村(社区)现场点准备,邀请市级主管部门初步验收工作。

(四)完善阶段(2022年3月—4月)

根据市主管部门验收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事项,提高基层政府治理水平,并于4月底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政务公开促进政府治理提升标准。

(五)总结阶段(2022年5月—7月)

2022年5月,各单位就领域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总结,形成典型经验总结报告,并报区政府办。在此基础上,区政府办牵头形成工作报告,并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2022年7月,迎接省政府办公厅对广元市昭化区工作开展的验收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广元市昭化区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治理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鼓励探索创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行政决策、重点领信息、为民办事服务、政策落实等公开事项。要在公开制度、内容与基层政府治理方式上勇于出新招、出亮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为全面提升广元市昭化区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治理提升工作提供可推广的经验。

(三)加强工作交流。各单位要在“广元市昭化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专题专栏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展示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与省、市有关部门加强沟通,提高先行县工作水平。区政府办要及时跟踪了解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开展交流活动。

(四)畅通评议渠道。充分发挥人大、政协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成立民意评价组,及时收集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选聘一定数量的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监督;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各单位利用政府网站、问卷调查、微信投票等方式就先行县工作广泛开展社会评议活动,接受群众监督,扩大公众参与面,共享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工作成效。

(五)强化目标考核。区人民政府将把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逗硬考核,各单位要定期向区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县领导小组提交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工作进展报告,确保先行县工作扎实开展。


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成立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

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2.广元市昭化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部门名单

3.广元市昭化区开展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

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广元市昭化区成立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

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57号)精神,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  静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副组长:叶林城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委群工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昭化生态环境局、区税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网信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与各成员单位衔接协调,督促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非成员单位参加会议),研究推进相关工作。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区政府领导。

(二)各领域和重点任务工作任务承担部门每月底前提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梳理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报告,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联合工作组,赴各领域和重点任务承担部门检查工作进度,召开评估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研究解决措施。








附件2

广元市昭化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部门名单

序 号

领   域

责任单位

1

重大建设项目

区发改局

2

公共资源交易

区行政审批局

3

义务教育

区教育局

4

户籍管理

区公安分局

5

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

6

养老服务

区民政局

7

公共法律服务

区司法局

8

财政预决算

区财政局

9

就业

区人社局

10

社会保险

区人社局

11

国土空间规划

区自然资源分局

12

农村集体土地正式

区自然资源分局

13

生态环境

昭化生态环境局

14

保障性住房

区住建局

1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区住建局

16

农村危房改造

区住建局

17

市政服务

区住建局

18

城市综合执法

区综合执法局

19

涉农补贴

区农业农村局

20

公共文化服务

区文旅体局

21

卫生健康

区卫健局

22

安全生产

区应急管理局

23

救灾

区应急管理局

24

食品药品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

25

扶贫

区乡村振兴局

26

税收管理

区税务局

备注:按照国办发〔2019〕54号文件要求,2021年第全国务院部门发布的其他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注指引的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有相对于的单位编制。

附件3

广元市昭化区开展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1

报送先行县工作实施方案

有亮点、重点

区政府办

----

8月19日


2

前往市政府对接

区政府领导带队对接

区政府办

----

8月31日之前


3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区政府领导主持召开

区政府办

----

8月31日之前


4

制定文件,完善规章制度

制定相应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考核等制定

区政府办

区司法局

领导小组等文件8月31日之前完成,其余在9月20日之前完成

5

研究平台

邀请三大运营商编制智慧政务治理平台规划

区政府办

区电信、移动、广电

8月31日之前


6

召开培训会

召集26个领域单位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区政府办

相关单位

9月10日之前


7

常态化推进局长(主任)进大厅

各职能部门局长(主任)进大厅每月进驻大厅不少于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5小时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各部门

长期坚持


8

每月开展“政务开放日(周)”活动1次。

制定年度“政务开放日(周)”计划,由大厅窗口单位提前梳理聚焦公众关切和民生重点事项,组织群众请进区政务大厅,“零距离”感受窗口工作,提高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各部门

长期坚持


9

编制基层政务协商事项

梳理群众代表参与议事协商事项清单

区司法局

各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之前


10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区委编办

区级各部门

动态调整


11

动态调整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区政府办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12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五年规划纲要、绿色家居、食品医疗、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区政府办

区级各部门

长期坚持


13

深化行政执法公开

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区综合执法局

区级各部门

长期坚持


14

加强服务事项清单公开

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指南、汇编发布办事一本通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各部门

长期坚持


15

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各个大厅、镇便民服务中心应配齐硬件设施,编发“政务地图”,区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专门的政府公开查阅点

区行政审批局

区档案馆、区文旅体局、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底之前完成


16

拓展查询和办理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渠道

区政府办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17

建立政策“解读人”机制

完善解读人(新闻发言人)机制,开展多形式解读方式

区融媒体中心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18

建立解读回应机制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民生实事等工作,建立及时回应、解惑回应机制

区政府办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19

集约化现有平台

整合现有公开、事项办理等平台

区政府办

区级各部门

2021年12月底之前完成


20

建设智慧政务治理平台

开发平台

区政府办

区级各部门

2021年12月底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