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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审计责任目标考评 自查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2-01-05 16:00: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府函〔2022〕1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审计责任目标考评

自查情况的函

广元市审计局: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和市审计局的监督指导下,我区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强化审计整改,扎实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照2021年度审计责任目标考评细则,昭化区自查扣分0分。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分值-0.5分,自查0分)

(一)对审计移送的事项,区纪委监委、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及时认真查处并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了查处情况。

(二)区审计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任免,区委组织部按规定书面征求了市审计局党组的意见。

(三)支持区审计局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从未出现影响和干预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情况。在市审计局对我区的几项审计中,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根据审计组要求,选派专人负责协调联络配合,无拒绝、推延提供资料,无拒绝、阻碍审计检查现象。

(四)按照审计组要求报送了全部审计资料。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分值-0.8分,自查0分)

(一)严格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委办函〔2021〕62号)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将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督办、部门联动、监察跟进的整改工作机制作用,强有力推进问题整改。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在真改、实纠、严防上持续用力,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和清单,逐项整改落实。现已全面、彻底整改《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中的涉及相关问题。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无干预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发生。

(二)将审计整改报告及相关整改资料装订成册,及时报送到了市审计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内审科。

(三)审计整改结果已在昭化门户网向社会公告,对相关审计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审议,满意率100%。

三、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分值-0.6分,自查0分)

(一)出台了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部门和镇内审工作开展情况从2020年起已纳入区综合目标管理。

(二)各镇建立了内审机构,党委书记任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直接分管内部审计工作。今年8月,昭化启动了卫子镇、红岩镇审计站规范化建设,镇纪委书记兼任审计站长,并配备了兼职审计人员,建立了内审制度并有序开展了村“两委”审计工作。

(三)依法有序开展内审工作,无打击、报复内审人员的情况。

(四)在开展内审工作中,无隐瞒重大违法问题的情况。

四、考核资料报送情况(分值-0.1分,自查0分)

按市局要求报送考核资料。

附件:2021年度审计责任目标考评自查表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附件

2021年度审计责任目标考评自查表

填报单位: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考核事项及分值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自查情况

扣分

支持配合审计工作情况(0.5)

及时、认真查处审计移送事项并回复查处情况。一般移送事项一项未查处扣0.1分;如贪污造成损失浪费金额超过100万元、未公开招投标超过1000万元等重大移送事项未查处,一项扣0.2分。

对审计移送的事项,区纪委监委、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及时认真查处并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了查处情况。

0

本级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任免按规定书面征得上级审计机关同意。主要领导未征求意见一人次扣0.2分,班子成员未征求意见一人次扣0.1分。

区审计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任免,区委组织部按规定书面征求了市审计局党组的同意。

0

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一次扣0.1分;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一次扣0.1分;拒绝、阻碍检查的,一次扣0.1分;采取非法手段干预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一次扣0.2分。

支持区审计局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未出现影响和干预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情况。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无拒绝、推延提供资料,无拒绝、阻碍审计检查现象。

0

按要求报送审计资料。未按要求报送资料的扣0.1分。

按要求报送审计资料。

0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0.8)

严格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委办函〔2021〕62号)要求进行整改。对未完成整改、整改措施不实无效、整改情况较差的,每项扣0.1分;采取非法手段干预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一次扣0.2分。

按照整改时限,已全面、彻底整改《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中的涉及相关问题,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无干预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发生。

0

按时限报送整改报告。超出正式审计结论文书要求的整改期限30日,仍未报送整改报告的扣0.8分。

按时将审计整改报告报送相关业务科室和内审科。

0

审计整改结果和整改情况的公告和运用。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每项扣0.1分。

已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审计整改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满意率100%。

0

内审工作开展情况(0.6)

未出台加强内审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扣0.1分。

出台了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0

未加强乡镇审计站规范化建设的,扣0.1分。

加强了卫子镇、红岩审计站规范化建设。

0

打击、报复内审人员的,每次扣0.6分。

无打击报复内审人员情况发生。

0

在开展内审工作中,隐瞒重大违法问题不上报的,每项扣0.2分。

在开展内审工作中,无隐瞒重大违法问题。

0

考核资料报送情况(0.1)

未按要求报送考核资料的,扣0.1分。

按市局要求报送考核资料。

0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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