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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持续推进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08 14:10: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广政公函〔2022〕17号)要求,着眼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入推进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以下简称“三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底,全区70%以上的镇便民服务中心,50%以上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完成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形成镇村布局合理、事项统一、服务规范、保障到位的便民服务体系,为基层办事群众提供更高效、更规范、更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开展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2022年9月底前,完成柏林沟、磨滩、射箭、红岩、卫子、虎跳、王家、太公等8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全区84个村便民服务站提升改造,实现中心镇和乡村振兴帮扶村全覆盖。2022年9月底前,区行政审批局将进行验收。2022年10月底前,接受省、市中心交叉核验。(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二)明确便民服务职责。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本镇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委托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各类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和管理;制定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便民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负责政务服务“好差评”,处理窗口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投诉;负责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及窗口咨询、“村能办”等工作;推进和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三)统一建设标准。人口在3万(含)至6万的镇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应达到120平方米,人口在1.5万(含)至3万的镇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应达到100平方米,1.5万人以下的镇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应达到80平方米。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规范名称为“XX镇便民服务中心”;被撤并的乡镇规范名称为“XX镇便民服务分中心”;村(社区)名称规范为“XX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立的便民服务站可不单独设置名称标识。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外部标识整体形象应严肃庄重,与周围的建筑、环境相协调,中心名称标识牌用红字(宋体)横排标明。同时,在交通主干道、主要道路进出口等位置应设立醒目的交通指引牌。(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四)配备基础服务设施。各镇便民服务中心结合场地实际,科学划分日常办公区、综合服务区、办事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等功能区域。配备等候座椅、自助服务终端、饮水机、无线wifi、急救箱、老花镜、雨伞、充电器等服务设施,满足服务需求。配备电话、电脑、高拍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满足办公需求。镇村全覆盖设置“无差别综窗”和“办不成事窗口”,积极推行“前台(综合窗口)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出件”服务模式,推动服务管理智能化。(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五)规范便民服务事项。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0﹞85号)文件要求,统筹推进城乡低保、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医疗、土地流转、就业培训、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政务服务事项,以及水、电、气、电视、通讯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进镇便民服务大厅,动态调整更新“村能办”便民服务事项进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文旅体局、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六)坚持信息公开。按照“一事一次办”优化整合关联事项,将服务事项名称、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进行公开。制作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示范样本及样表,在窗口或服务区显著位置摆放,方便群众查阅获取。定期公布涉及辖区群众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社会福利、涉农补贴、户籍管理等应公开的相关事项。对外服务窗口应设置岗位牌,公开展示窗口人员单位、姓名、职务、电话和照片等信息,窗口工作人员应挂牌上岗,是党员的应注明身份。(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七)创新服务方式。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接通至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平台运营及维护。开通快递服务、警务、社保、医疗等服务。创新开展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法律服务、农技服务、信息服务和电商服务。改进便民服务方式,建立镇领导和区级派出机构负责人逢场天到便民服务站集中办公等制度。发挥“村能办”便民服务平台在线审批作用,通过数据“多跑路”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和经合局、区医保局、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八)规范审批服务印章使用与管理。在镇便民服务大厅统一启用“广元市昭化区XX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区内流转的办件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电子印章应用,切实解决群众办事盖章难问题。(责任部门: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九)强化便民服务管理。选派政治思想优、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或后备干部固定到窗口工作。定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理论知识和服务能力水平等相关培训,规范窗口人员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建立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服务双岗、去向留言、投诉举报制等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应统一工作服,规范服务礼仪,提升服务形象。镇便民服务大厅监控服务设施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及监督考核。加强对所属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配备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震、防失泄密等安全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学习和演练。(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村便民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是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区级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确保便民服务事项及时充分下放。各镇要统筹资源,结合实际,充分整合利用好两项改革后服务场所、人员,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基层便民服务场地不减少、服务功能不削弱、服务效能不降低。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镇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要注重实效,切忌做表面文章,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加强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站和服务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业务指导职责。

(三)注重报送宣传。各镇每月25日前向区行政审批局报送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推进情况,6月20日前向区行政审批局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正式验收评估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各镇每月至少上报1条工作信息,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形式,大力宣传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