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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夏秋季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4 14:46: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府办函〔2016〕69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夏秋季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夏秋季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川大气办〔2016〕7号)及《广元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夏秋季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广大气办〔2016〕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夏秋季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按照环境网格化监管要求,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建立秸秆(包括垃圾、落叶、杂草)禁烧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片管理,严格禁止露天随意焚烧,实现禁烧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留死角”的目标,确保中心城区和主要乡镇大气环境不受污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禁烧重点区域

元坝城镇建成区周围5公里内,昭化镇全部区域,其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城镇建成区周围1公里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内;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高压输电线、电力设施、输油输气管线等附近1公里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禁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2016年5月28日前报区大气办(区环境保护局)备案。

(二)强化巡查监管。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与问责机制,定期开展巡查,切实加强秸秆禁烧期间的防控监管。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横幅等宣传形式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社会的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要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开展事态评估研判,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向群众解疑释惑。

(四)严格督查考核。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广元市昭化区秸秆禁烧工作专项督查方案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附件1


广元市昭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为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广元市昭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槐林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徐继先 区环保局局长

     张文茂 区农业局局长

     王振江 区林业园林局局长 

张 瑞 区治理办主任

成    员: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徐继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广元市昭化区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专项督查方案


为切实做好夏秋季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中心城区和主要乡镇大气环境不受污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从2015年5月23日起,至秋收结束。

二、督查内容

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强化秸秆(包括垃圾、落叶、杂草)禁烧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网格化监督、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以及“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留死角”的秸秆禁烧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公铁路沿线、农业种植区、旅游景区等地明查暗访,了解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督促禁烧工作落实。

四、督查分组及人员名单

第一组:督查元坝镇、拣银岩街道办事处、柳桥乡(平乐景区)、紫云乡、晋贤乡、王家镇、磨滩镇、文村乡、柏林沟镇(柏林沟景区)

组 长:张 瑞 区治理办主任

成 员:张续平 区农业局干部

    冯子刚 区环保局干部

第二组:督查卫子镇、石井铺镇、太公镇、清水乡、张家乡、虎跳镇、香溪乡、丁家乡、黄龙乡、青牛乡、陈江乡

组 长:徐继先 区环保局局长

成 员:李友明 区农业局干部

    唐志君 区治理办干部

第三组:督查昭化镇(昭化景区)、朝阳乡、红岩镇、射箭乡、沙坝乡、大朝乡、明觉镇、白果乡、梅树乡

组 长:张文茂 区农业局局长

成 员:薛 嘉 区治理办副主任

    王文其 区环保局干部

五、工作要求

督察组要深入一线逐一认真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责成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立即整改。本次专项督查情况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时下发通报,问题突出的将约谈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并进行效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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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区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