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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启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等2枚公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1 09:36: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昭府函〔2016〕46号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启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等2枚公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昭府发〔2016〕1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启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枚公章。


附件:公章印模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


附件


公章印模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