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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6 17:39: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现将《广元市昭化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切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广元市昭化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关于印发广元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6〕7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将现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一并进行整合,建立城市农村一体、新老制度衔接、公平效率兼顾、权利义务对应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险目标,确保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协同推进。把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全民医保体系发展和深化医改工作全局,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市、区同步整合。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整合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整合任务。

(二)立足基本,保障公平。准确定位,科学设计,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个人承受能力,按“一制两档”(即城乡居民一个医保制度,两个缴费档次)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确定各档次缴费标准和医保待遇水平,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 。

(三)整体移交,平稳过渡。按照城乡一体、管办分离的要求, 全面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资源。原区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整体划转,基金、资产、档案、信息系统等整体移交到区医保局。加强整合前后的衔接,妥善处理好体制、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尽力缩短整合时间,确保行政管理和经办服务队伍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就医报销、政策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各项医保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平稳。

(四)创新机制,提升效能。坚持改革、可持续发展理念,落实市、县区政府风险共担的市级统筹责任,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发挥医保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及推进分级诊疗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以总额控制和按病种、按人头、按临床路径付费的复合型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经办管理服务效能 。

(五)强化监管,规范运行。整合期间,要严格基金管理,加强基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广元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在全面梳理昭化区城镇民居医保、新农合政策制度以及参保、缴费、基金收支、信息系统建设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出台昭化区整合工作实施细则。

(二)整合制度。根据全市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制度实施前,各险种运行模式不变、政策规定不变、业务经办不变。新制度实施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总额预算,纳入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三)改造系统。将新农合信息系统与城镇医保信息系统合并优化,实现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功能融合。按市级统一安排,完成医保信息系统适应性改造及医保信息系统运行测试。各类医院、零售药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定点医药机构安装医保管理系统,开通基本医保服务网络,医疗数据、医院管理、财务管理等数据实现实时传输。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参保缴费、就医购药、费用结算、健康信息查询实现“一卡通”。参保人员健康信息、病情诊断、辅助检查、治疗方案等医保、医疗信息通过社会保障卡实时录入医保信息系统,使定点医药机构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资源共享。

(四)机构、编制划转。区委编办负责按规定程序尽快对人员、机构、职能、编制等予以明确,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人员,确保整合后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依规审计。对新农合机构移交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结存情况和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情况。2016年12月底前,新农合基金结余额留存我区,作为今后基本医疗保险风险调剂金,赤字金额由区财政补足,参保人员缴纳的2017年保费全额上解到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昭化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及时研究解决整合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加强对我区整合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二)明确部门职责。人社部门牵头负责整合工作的组织实施;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做好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等移交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服务;发改部门负责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的监督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管理和经办职能调整、机构划转工作,根据整合后管理和经办工作的需要合理设置机构,配备与之工作相适应的编制;财政部门负责基金移交监督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统一补助资金渠道,安排参保补助资金(含精准贫困人员医保费用代缴),做好管理、经办工作和网络信息系统经费保障;审计部门负责指导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资产的整合审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低保、优抚、残疾等特殊困难人员身份确认,组织参保并代缴医保费用,落实城乡困难居民的医疗救助工作;扶贫移民局负责精准贫困人员身份确认;监察部门负责对工作中相关单位和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三)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整合后的具体政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借移交之机突击调整人员,私分、变相发放和转移资产及基金,严防基金及国有资产流失。对移交期间违反人事、财经纪律等行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  强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杜嫣然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秦  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朝洲    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督查室主任

冯昆元    区政府办副主任

翟广生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青久蓉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编办主任

陈  宗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肖永乐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正国    区政府督办室副主任

蒲天钧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曹  兴    区民政局局长

李良枝    区财政局局长

黄晓蓉    区审计局局长

张四海    区扶贫移民局局长

冷建春    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王  蓉    区食品药品工商管理局局长

范子熠    区残联理事长

张明宇    区卫生计生局副局长、农合办主任

魏春艳    区社保局局长

熊  瑛    区医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熊瑛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