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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 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8 16:45: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现将《广元市昭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广元市昭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6〕16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6〕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面完成九项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常态管理、协调联动、科技治理、宣传教育、制度保障五大长效机制。确保道路通行能力显著提高,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稳中有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6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高速公路入口计重设备动态秤改为静态秤工作。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高速公路营运公司

(二)开展高速公路重点桥梁下空间及重点隧道消防设施、交通标志标线、路面防滑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路政所

(三)开展普通国、省干道标志标牌清理、完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加快昭化长坝固定超限检测站规划建设。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路政所

(五)按照“属地负责、政府监督、行业监管、企业管控、责任倒查”原则,开展机动车非法生产、销售、维修、装载、检测、上户等源头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安监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食药工商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分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六)继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活动。针对摩托车、拖拉机,深入开展超员超速、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继续开展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对乡镇以上行政等级公路未建设安保工程(路侧护栏)路段进行查漏补缺,对通七座以上营运客车的村道公路危险路段开展安保工程(路侧护栏)试点建设,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八)在城区道路以及国、省主干道新建一批智能交通监控和卡口系统。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九)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纳入“七五”普法规划,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区道安委。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坚持常态管理机制

(一)高速公路治超。始终坚持高速公路入口货车标准化计重检测,严防“双超”货车进入高速公路,从2016年4月起,对违法超限1吨以上货车予以通报;对在入口放行违法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法没收放行车辆通行费并依法予以处罚。要加强高速公路出入口、沿线及服务区巡逻管控,严肃查处货车途中加装、拼装货物及换卡换牌违法行为。

(二)普通公路综合治理。将公路安全设施(含路侧护栏,下同)维护纳入养护工程范畴,定期维护更新;公路安全设施损毁的,须及时修复。严格落实公路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快完成新建固定和流动超限检测站建设,基本实现全区“治超”网格化;持续加强路面管控,对非法改装货车强制恢复原状,对非法拼装货车依法没收报废;对固定超限检测站和路面巡查发现的超限车辆,严格按照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和处罚标准,依法处理并及时通报;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六必查”制度(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

(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区政府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总责、各乡镇(街道)主责主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抓好乡镇交管办建设,全面落实人员、经费、设备、装备等工作保障和考核考评制度,建设一批示范乡镇交管办和劝导点;充分发挥交警中队、派出所、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劝导员、执法小分队“五支力量”作用,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针对摩托车、拖拉机超员超速、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四)源头管理。区政府定期组织区级相关部门排查源头装载企业,及时公布重点货运企业名称及其行业主管部门。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与企业、企业与车主和驾驶人三级每年签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安全责任书》和《安全承诺书》。按照《广元市道路货运源头装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及矿山、水泥、渣土、矿石、砂石等厂(场、站),全面安装静态计重和监控设备,建立出厂(场、站)计重、登记制度,实行“货物运输单据制”。

四、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一)区域联合治超。加强区级有关部门与毗邻县区有关部门以及区内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抄告违法信息,推动区域联合治理。

(二)“一路四方”联席会议。由区道安办牵头,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高速交通执法、公安交警及路营公司共同参与的“一路四方”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三)普通公路治超联勤联动。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继续坚持联勤联动、联合执法,依托普通公路固定超限检测站,健全一站式查处工作制度;继续发挥治超机动队作用,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督促检查。

(四)源头监管工作模式。坚持政府主导,区经信、教育、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和住房、水务、农业、国资、食药工商、质监、安监、旅游、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牵头,区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巡查的“1+X+2”工作模式。

(五)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安监、发改、财政等部门对道路危险路段隐患进行排查,对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和验收。

五、创新科技治理机制

(一)普通公路科技治超。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探索建设不停车自动计重检测点,建立违法超限超载治理非现场执法工作机制。

(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互联网+”信息应用平台。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促进“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推广运用全覆盖,实现乡镇交管办、派出所、交警中队数据共享和管理信息化。

(三)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实现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半挂牵引车及重中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全覆盖。探索引入保险公司等第三方参加车辆动态监控后台监管新模式。

(四)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严格落实重点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和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区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安监等部门(单位)及时输入违法数据,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真正做到“黑名单”车辆及驾驶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六、深化宣传教育机制

(一)宣传报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机制。由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制定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坚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由区道安办牵头,组织新闻媒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综合治理工作,定期通报治理情况,公布重点驾驶人“黑名单”和典型案例。

(二)教育引导。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对相关企业、场所及重点驾驶人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定期组织企业、车主及驾驶人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培训。

七、健全制度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制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和协调机制,强化职能职责,持续发挥统筹推进作用。各级各部门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及运行模式与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不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二)考核激励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加强跟踪问效,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对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单位)、企业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

(三)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治理工作不重视、不作为、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专项督办、约谈、通报、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要结合工作实际,在5月底前成立综合治理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制定出台本地、本部门(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按照部门(单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切实形成治理合力,顺利推进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三)严格考核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治理工作跟踪问效、严格考核,加强督查暗访,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对因治理不力、监管不到位而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对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严重失(渎)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表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表(一)


项目

工  作  任  务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重点任务

1.完成辖区广南高速卫子站入口计重设备动态秤改为静态秤工作。

广南高速路营公司

4月底前

2.开展普通国、省干道标志标牌清理、完善专项整治。

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

即日起实施

3.积极争取昭化长坝固定超限检测站建设纳入改建规划。

区交通运输局

年内

4.开展机动车非法生产、销售、维修、装载、检测、上户等源头专项整治。

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食药工商局、区质检分局

即日起实施

5.继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活动,年内至少创建2-3个示范乡镇,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示范公路各2个;针对摩托车、拖拉机,深入开展超员超速、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整治。

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即日起实施、12月底前

6.继续开展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区交通运输局

即日起实施、11月底前

7.在城区道路以及国、省主干道新建一批智能交通监控和卡口系统。

区公安分局

即日起实施

8.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纳入“七五”普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每半年召开一次综合治理工作新闻通气会。

区道安办成员单位

即日起实施

广元市昭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表(二)


项目

工  作  任  务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坚持常态

管理机制

1.高速公路治超。始终坚持高速公路入口货车标准化计重检测,严防违法超限1吨以上货车进入高速公路。

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

4月起实施

2.普通公路综合治理。持续开展货车非法改拼装专项行动;对固定超限检测站和路面巡查发现的超限车辆,依法处理并及时通报;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六必查”制度。

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

即日起实施

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的工作机制。

各乡镇(街道)

即日起实施

4.货运源头治理。定期排查源头装载企业,公布重点货运企业名称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安全责任书》和《安全承诺书》。

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

4月底前公布源头企业;5月底前完成责任书签订

健全协调

联动机制

1.区域联合治超。加强与毗邻的县区联系沟通,及时通报、抄告违法信息,推动区域联合治理。

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

即日起实施

2.“一路四方”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一路四方”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区政府督办室、区道安办

每季度

3.普通公路治超联勤联动。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继续坚持联勤联动、联合执法,依托普通公路固定超限检测站,健全一站式查处工作制度;继续发挥治超机动队作用,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督促检查。

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

即日起实施

4.源头监管工作模式。坚持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巡查的“1+X+2”工作模式。

区道安办成员单位

即日起实施

5.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组织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对道路危险路段隐患进行排查,对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和验收。

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

即日起实施

广元市昭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表(三)


项目

工  作  任  务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创新科技

治理机制

1.普通公路科技治超。探索建设不停车自动计重检测点,建立违法超限超载治理非现场执法工作机制。

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即日起实施

2.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互联网+”信息应用平台。促进“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推广全覆盖,实现乡镇交管办、派出所、交警中队数据共享和管理信息化。

各乡镇(街道)

即日起实施

3.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实现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半挂牵引车及重中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全覆盖,探索引入保险公司等第三方参加车辆动态监控后台监管新模式。

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

即日起实施

4.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严格落实重点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和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输入违法数据,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

即日起实施

深化宣传

教育机制

1.宣传报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机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新闻媒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综合治理工作。

区道安办成员单位

5月底前出台方案,即时日起实施

2.教育引导。对相关企业、场所及重点驾驶人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定期组织企业、车主及驾驶人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培训。

区道安办成员单位

即日起实施

健全组织

保障机制

1.组织领导制度。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办公室,保障人员和经费,持续发挥统筹推进作用。

区政府督办室、区安监局、区道安办

5月底前

2.考核激励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加强跟踪问效,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区政府督办室、区安监局、区道安办

即日起实施,长期坚持

3.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专项督办、约谈、通报、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区政府督办室、区安监局、区道安办

即日起实施,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