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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9 15:53: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拣银岩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昭化区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



广元市昭化区推进乡村旅游发展

实  施  意  见


为充分挖掘、利用全区乡村旅游资源优势,助推乡村旅游扶贫,全域旅游建设,促进群众增收,加快“宜业宜居宜游幸福美丽昭化”建设进程,现就加快全区乡村旅游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小康、文明、生态、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按照“全域旅游、规划引领,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园区载体、项目支撑,文旅融合、富民兴区”的思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大力发展以旅游商服为主的第三产业,将乡村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精准扶贫、项目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等紧密结合,重点推动特色农业观光休闲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特色旅游产品等旅游要素的建设与开发,实现“以旅助农、以农兴旅、农旅融合、城乡互动、产业转型”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多元主体。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成立旅游协会、旅游合作组织,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协同推进机制。

(二)全域规划,梯次推进。编制《昭化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以昭大乡村旅游示范带、平乐乡村旅游示范带、柏林湖乡村旅游示范带、嘉陵江亭子湖乡村旅游示范带为重点,构建全域旅游格局,梯次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景观打造、旅游产品创新、服务质量提升。

(三)传承文化,丰富内涵。将文化元素与乡村旅游有机结合,突出地域和文化特色,丰富内涵,提升乡村旅游发展的档次和水平。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实现差异化发展。

(四)保护生态,持续发展。保持乡村旅游的乡土特色,建设中坚持分散化、小型化,遵循“不砍树、不推山、不填塘,尊重村镇社区自然机理和传统村落形态”和生态低碳环保节约理念,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原生态秀美乡村。

(五)统筹发展,多业融合。整合相关资源,依托各地核心主导产业、产品,大力推进“旅游+”模式,促进乡村旅游与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园区和新农村建设、农房改造、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业融合发展。

三、工作目标

实施乡村旅游大发展战略,重点突出昭大旅游区(昭化、大朝、沙坝)、平乐旅游区(元坝、柳桥、紫云、拣银岩)、嘉陵江亭子湖旅游区(虎跳、红岩、射箭、朝阳、丁家、青牛、黄龙、张家、陈江)、柏林湖旅游区(柏林、太公)四大片区乡村旅游扶贫及新村建设示范带建设,深入推动“农房变客房、园区变景区、农产品变旅游商品”工程和农家乐升级工程,建设一批旅游扶贫重点项目,创建一批乡村旅游品牌,推出一批生态优良、设施配套、种类丰富、特色鲜明、服务完善的乡村旅游产品,规划建设乡村旅游特色精品线路,引导农民通过直接参与旅游经营、在乡村旅游经营户中参与接待服务、出售自家农副土特产品、参加乡村旅游合作社和土地流转获得租金等形式,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面貌。

力争到2020年,创建4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5个乡村旅游示范乡(镇)、1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20个旅游专业合作社、300户乡村旅游接待户;实现乡村旅游就业2.5万人、间接就业3万人,从事乡村旅游经营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游客数量达到300万人次。

四、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布局合理、强化保护、有序开发”的原则,科学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使乡村旅游规划与同级旅游总体规划、城乡统筹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有机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具备集中连片成带开发或整村开发条件的地区整合人力、财力、物力集中打造,发挥其示范、带动、集聚和规模效应。规划设计以“游客为本”,注重旅游功能要素配套,做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乡村旅游服务设施、景观效果互相兼顾、同步推进,提高建设质量和品位。

(二)加强乡村旅游基础建设。结合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按照“乡村旅游景区化”的要求,加大公共服务向乡村旅游延伸,改善乡村旅游接待条件。在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移民搬迁、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和传统村落及民居保护等项目建设时,要向发展乡村旅游的村镇倾斜,推动乡村旅游开发项目和各类支农资金挂钩。在乡村旅游发展重点区域完善旅游公路、游步道、旅游厕所、休憩设施、观光设施、游客信息等服务设施,满足旅游中巴和自驾车通行、停车要求;完善供水供电、污水处理、垃圾收集、通信宽带等基础设施;加强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强化安全警示标识系统建设,构建完善的应急救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游览安全、社会治安等公共安全体系。

特别是在镇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在注重功能性、实用性的同时,要兼顾好景观效果,不能把乡村旅游发展同新村建设、扶贫攻坚、农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割裂。区委农工委、农业、扶贫移民等部门在四大片区规划建设产业园区、新农村、扶贫移民村时,要按“六要素”配套旅游功能,使建好的园区保持发展后劲,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区林业园林部门在嘉陵江亭子湖区、库区、湿地等建设景观节点时,在突出经济价值和乡土特色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四季花果彩林品种,要有成片、成带景观组团效果,重要通道、步游栈道、场镇广场要布局相宜的生态景观,为乡村旅游发展打基础;区水务部门在实施水利项目时,在突出其防洪、灌溉功能的同时,要兼顾其步游通道、观景游憩、垂钓休闲等旅游功能。

(三)强化乡村旅游产品开发。结合各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实际,探索和培育城镇依托型、景区依托型、产业依托型、文化依托型和民俗依托型等乡村旅游发展模式,以乡村旅游产品创新为出发点,以景观营造为着力点,深化“旅游+”的产业融合理念,大力发展旅游+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商贸等,打造提升休闲农庄、农家乐园、森林人家、花果人家等乡村旅游特色业态,为游客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购农特产、休农村闲、享农家乐提供配套。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沟一景”、“一家一艺”的理念,加强城郊生态农业观光体验采摘、森林休闲运动康养、滨湖度假养生垂钓、民俗风情度假等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大力培育农家客栈、观光农园、采摘篱园、休闲渔场、养生山吧、心灵牧场、民俗部落、创意庄园、民宿管家等新业态。巩固推广“昭化造”产品成果,加强农副产品和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的开发生产,培训一批乡土能人、民间非遗文化传人,传承和展示传统手艺、传统美食制作销售,持续推进“果进篮、花进盆、菜进盒、农副产品进袋”工程,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体系,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乡土特色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及诚信规范的乡村旅游购物商店,延长乡村旅游产业链,提升乡村旅游附加值。

(四)提升旅游要素建设品质。重点围绕第一批命名的景区(点)、城区、社区、园区、湖区及乡、村旅游公路沿线,按照“春花秋果”启动景观营造和环境整治,把田园变观光园、体验园、采摘园,把农房变客房,把厨房变私家菜房,把农产品变旅游商品,把青山绿水变“游山玩水”,引导群众在涉旅服务场所和房前屋后种花、种果、种菜、种瓜,既促进群众增收,又形成供游客采摘体验的微田园。提升完善乡村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实现乡村旅游特色化、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加强对乡村生态环境和文化遗存的保护,坚持地域性、坚守乡村味、筑牢田园梦,防止大拆大建和以旅游开发为名圈占土地,防止破坏村落原有机理和整体风貌的破坏性开发。在建筑风格上,遵循“原生态、原风貌、原样式、原工艺、原民俗”原则,坚持生态化或仿生态化处理,保持乡土聚落建筑特征,与乡村自然环境和谐一致。在餐饮上挖掘地方特色制作菜肴,以粗粮绿色有机健康为目标,提升农家菜肴品质特色。在住宿上,规范提升软硬件水平,外观突出“古、老、旧、土、朴、拙”,内部突出“特色、配套、舒适、清洁”,优化休闲度假环境。在交通组织上,以畅通便捷为目标,保障游客通达进入。在游玩上要体现乡村风貌特色,以融入体验为目标,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在购物上,以特色实用、物美价廉为目标,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在娱乐上,打造乡情浓郁的趣味旅游、文化娱乐项目,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品味。

(五)加大市场宣传促销力度。加强乡村旅游目标市场的分析和定位,建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乡村旅游宣传促销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结合各地产业特色、农产品推广、民俗风情、文化底蕴挖掘展示,按照小型化、特色化、市场化、常态化标准,丰富具有地方特色的节会活动,逐步做到每个乡镇都有自己的品牌节会。围绕“春节到农家过大年、早春到乡村去踏青、初夏到农村品美食、仲秋到田间去采摘”, 以点串线,以线联片,包装一批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达到成片成带集群、集聚发展目的。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等部门要把乡村旅游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平台,开设乡村旅游专版和专栏,增加乡村旅游宣传专题和时段,实现产品与市场对接。区旅游部门要把乡村旅游产品促销纳入旅游促销计划,指导统筹好乡村旅游节庆活动的举办,策划一批春赏花、夏避暑、秋观叶、冬泡泉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做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重点。

(六)推进乡村旅游的规范管理。启动“农家乐”升级工程,对现有涉旅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整治提升。加强对乡村旅游经营环境、接待服务设施、管理运营的规范化指导,建立和实施乡村旅游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主要消费环节的服务规范和安全标准。区公安、发改、质监、食药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物价、市场秩序、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重点加强诚信经营、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的监督检查。建立乡村旅游统计体系,提高乡村旅游统计和应用水平。

(七)加强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培育一批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区人社、教育、农业、扶贫移民、旅游等部门要将乡村旅游人才纳入培养计划,通过与专业院校定向培养、合作办学等形式,采取送教上门、办培训班、结对帮扶等方式,重点提高从业者在经营服务、食品卫生安全、接待礼仪、餐饮和客房服务、乡土文化讲解等方面的素质和技能,实行持证上岗,力争全区每年培训乡村旅游从业人员1000人次。

五、组织保障

旅游产业发展是综合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把旅游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大旅游“和”一盘棋”思想,共同营造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统筹好乡村旅游发展工作,制定实施有关优惠政策措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园林、国土资源等项目实施业主部门在项目实施中,要兼顾景观效果、旅游功能和地方文化元素的融合,提升旅游附加值,达到实施一个项目,留下一处风景,带动当地旅游,造福当地百姓的效果。各乡镇(街道)要强化乡村旅游发展的主体地位,以旅游惠民、富民激发群众共同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高效、精品农业,围绕把村庄建成景区、把庭院建成景点、把道路建成风景线,着力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效益,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要定期督查督办,反馈情况,对工作不重视、职责不到位、任务不落实的,要严肃效能问责。区目标办、旅游、统计等部门要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以硬目标、硬措施、硬考核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上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