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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能力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1 20:33: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图解:广元市昭化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广元市昭化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787号)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一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聚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聚焦乡村振兴农民富裕富足,按照“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要求,针对我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短板弱项,加强镇、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服务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实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线下服务与线上服务相结合。依托镇、村服务窗口等线下渠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充分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就业通”APP等线上服务平台,推动就业创业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域通办。强化数据运用,依托系统数据,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精准服务。

2.坚持顺应机构改革与满足服务需求相结合。依托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后已有的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整合资源,合理布局镇、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点。创新工作思路,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根据服务需求,在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商业银行网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等区域布局服务网点。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与农民工服务、社会保险服务等人社公共服务协同,增强服务质量和效率,着力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体系。

3.坚持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以各镇劳务专合社和村两委人员为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实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服务水平专业化。

(三)工作目标

打破行政区划,合理布局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点,推动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主体更加多元,全面提高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试点范围

昭化区全域。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服务内容

镇、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业务受理。依托信息系统,受理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补贴申领等业务。

2.数据调查。以户为单位,按季开展全覆盖就业创业情况调查,通过“就业通”APP和“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技能水平、就业创业状况、工资收入、技能培训需求、就业创业需求等情况;定期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就业类型及工作内容调查;定期开展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需求调查,建立用工需求台账。

3.业务核查。根据业务经办需要,及时开展就业失业状态、补贴申领等情况核查,以及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回访工作。

4.信息发布。通过服务网点LED显示屏、就业服务微信群等平台,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发布业务清单、办事流程等办事指引,推送岗位、活动等相关信息。

5.职业指导。针对劳动者不同就业需求,分类开展政策咨询、职业素质测评、职业能力评价、职业生涯规划、转型创业指导等服务。

(二)健全服务体系

合理布局中心服务站、片区服务点和就业服务信息员,形成镇域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站、点、员”三级服务体系。

1.中心服务站。依托现有各镇人社服务平台,综合地域位置、辐射半径、服务能力等因素,整合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力量,设立卫子镇(含元坝镇)、王家镇(含磨滩镇、柏林沟镇)、太公镇(含清水镇)、虎跳镇(含青牛镇)、昭化镇(含红岩镇、射箭镇)5个中心服务站。

中心服务站建设标准:①人员配备。按照1万人以内的镇配备2名编制内专职工作人员,每增加1万人再增加1名编制内专职工作人员的标准配齐中心服务站工作力量。中心服务站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若有人员变动必须报区人社局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②阵地建设。在中心服务站设置就业创业服务窗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接入金保专网,高拍仪、签名平板、显示屏等必要的设施设备。③经费保障。中心服务站经费由同级镇政府保障。

中心服务站职责:①全面开展业务受理、数据调查、业务核查、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就业创业培训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②统筹布局服务范围内片区服务点,确定网点数量、划分服务范围,并报区人社局批准;③对片区服务点进行业务安排、业务培训和绩效考核。

2.片区服务点。全区按现有126行政村24个社区设立片区服务点,共设片区服务点150个(名单附后)。在原被撤并乡镇政府所在地开展首批试点。

片区服务点建设标准:①人员配备。每个片区服务点配备1名工作人员,原则上由村专干或村文书担任。②阵地建设。片区服务点所在村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就业创业服务窗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有条件的村接入金保专网,配备高拍仪、签名平板、显示屏等设施设备。③经费保障。片区服务点经费采取政府购买镇劳务专合社服务予以解决。具体金额以服务劳动力人数、承担的实际工作量、服务效果、群众满意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服务经费原则上每个劳动力每年不低于5元。

片区服务点职责:①开展数据调查和业务核查工作,通过“就业通”APP及时在信息系统更新情况;②合理安排就业服务信息员,并对就业服务信息员进行业务安排、业务培训和绩效考核;③汇总就业服务信息员数据上报中心服务站;④有条件的片区服务点可根据中心服务站的安排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3.就业服务信息员。①人员配备。就业服务信息员在镇劳务专合社分社成员中或村民小组组长中产生,每个分社片区设1名就业服务信息员,每个社区设1名就业服务信息员。②阵地建设。就业服务信息员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就业通”APP等线上服务平台通过手机开展业务,也可逐村入户手工开展业务。③经费保障。就业服务信息员服务费用采取政府购买镇劳务专合社服务予以解决。

就业服务信息员职责:以信息员为群主,建立就业服务微信群,所辖区域劳动者全员入群,并开展数据调查、业务核查、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培训人员组织、推送就业创业信息等工作。就业服务信息员应熟练使用“就业通”APP,及时更新用工需求、求职意愿、转移就业等相关信息。

(三)完善管理机制

1.实施层级管理制度。中心服务站、片区服务点和就业服务信息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镇党委政府、村(社区)两委负责。业务安排和绩效考核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中心服务站由区人社局负责,片区服务点由中心服务站负责,就业服务信息员由片区服务点负责。

2.实施能力提升制度。中心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由当地镇党委政府统筹安排,并由区人社局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鼓励参加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提升业务素质。片区服务点工作人员和就业服务信息员由中心服务站统一安排并组织培训。

3.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服务网点工作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购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拨付依据。

四、工作步骤

(一)细化实施方案。2021年12月16日前制定出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二)组织实施试点。从2021年12月16日起,围绕试点主要工作,有力有序组织开展试点。2022年11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三)总结经验做法。2022年12月底前,对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经验材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王静为组长的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各镇负责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工作,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试点保障。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规定,用好、用活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

(三)开展督导评估。常态化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督导、评估,摸排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经验做法,通过召开研讨会、协调会等方式,及时解决问题、推广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