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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2021年二季度消费投诉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2 10:00:24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广元市昭化区2021年二季度消费投诉信息

公      示


为进一步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深化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共治,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有效改善消费环境,打造“美丽诚信昭化 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名片。根据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工作的通知》(广市监发〔2020〕41号)精神,现将昭化区2021年二季度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如下:

一、受理情况

2021年二季度我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听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90件(全国12315平台61件,广元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14件,电话及现场咨询15件),其中:咨询件16件(含平台咨询1件)、投诉56件、举报18件。

二、分流处置

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二季度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90件,已全部分流处置,截至目前,已办结87 件,未办结3件,办结率97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69万元。

三、数据分析

(一)消费者投诉56件

1.投诉商品质量问题15件,占27%。其中:交通工具汽车及家用轿车2件,食品10件,生活日用品1件,装修建材2件。

2.投诉服务质量问题41件,占73%。其中:销售服务类24件(未按合约保养3件,维修收费1件,喷漆卷无法使用1件,汽车清洗1件,维修价格过高1件,售后服务1件,不退定金7件,更换汽车配件2件,不具备使用性能1件,维修服务1件,汽车保险1件,机动车检测站收费不合理2件,未按规定退现金2件),生活、社会服务类7件(矿泉水水票1件,宾馆住宿3件,黄金首饰1件,数码相机1件,无故报停手机1件),食品类6件(菜籽油3件,有奖销售1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1件,其他类1件),旅游消费类1件(海洋馆门票1件),其他类3件(侵犯知识产权1件,购买病仔猪退款1件,无证经营1件)。

(二)举报18件

不予立案18件(涉嫌食品广告违法行为2件、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1件、行政事业性收费1件,图书类涉嫌广告违法行为14件)。

以上18件举报均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三)咨询服务16件

均是口头、电话咨询涉及本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相关事宜。

从上述咨询投诉举报的数据来看,本季度热点和难点主要是体现在销售商品质量、销售服务、生活社会服务和食品消费行业类。重点在汽车的售后服务及食品质量和包装标识上。主要涉及汽车定金、维修,食品标准等服务和商品质量方面。产生的原因:一是经营者销售行为不规范,导致售后问题频发;二是经营者缺乏顾客至上、服务至上的理念;三是本地食品生产企业处在孵化阶段,规模小,标准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元市昭化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