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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典故化纠纷 “冤家”邻里如“亲人”
发布时间:2021-05-20 16:00: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最近,柏林沟镇某村村民张某和李某这两家和睦相处的近邻因一起土地纠纷变成了相见如仇的“冤家”。

原来,张某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干事创业,准备发展生猪养殖产业。为了加快养猪场修建进度和以后的经营便利,张某准备硬化那条经过李某宅基地旁边到家的道路。张某也计划在原宅基地上修建住房。由于张某硬化道路前没有与李某商量道路的走向和宽度,在未经李某同意的情况下,占用了李某约20平方米宅基地,导致李某不能按原来的规划建房。李某心中怨愤,便阻止张某继续施工,双方从原本亲如一家的邻里,变成了剑拔弩张的冤家。

柏林沟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了解到了相关情况,立即介入,指导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为了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修复邻里关系,继续发扬邻里互帮互助的优秀美德,司法所与该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聚焦争议焦点、权衡双方利益,认真研究制定调解方案。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引用“六尺巷”邻里之间相互谦让的典故,从情理上引导双方当事人以和为贵、宽容他人、礼让他人,不要为了眼前的小利益与别人发生争执,结下仇怨,要珍惜和睦关系。从法理上,调解员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建议李某为张某设立地役权,能让张某顺利修建经营养猪场,同时李某的权益也得到保障。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同意张某占用其宅基地约20平方米用于其修建入户路道路,但张某要为李某提供1个猪舍使用权和适当饲料、养猪技术为补偿。自此,两家人化干戈为玉帛,和好如初。通过此次纠纷,张某和李某邻里互助互利,两家的关系比以前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