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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2020年非煤矿开发利用监督检查“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18 11:13: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国土资源分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2020非煤矿开发利用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化区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方案>的通知》([2020]—41)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深化发展,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01010日至1031(具体时间待定)

二、检查方式

由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昭化生态环境局联合检查。在进行现场检查前,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非煤矿山企业为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为50%,共2个。同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区自然资源分局2名,区市场监管局1,区应急管理局1,昭化生态环境局1

三、检查事项

(一)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的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方案;矿山从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运行管理和作业人员取得的各类岗位证书。

(二)采矿权人是否存在越界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三)是否存在非法转让矿业权。

(四)是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其他部门的检查事项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自行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联合检查由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在确定具体检查时间2参加联合检查的部门进行对接,各参加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本次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各参与联合检查的部门,要认真对照各部门职能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检查,确保检查不漏项,不流于形式。

)检查结束后,相关参检部门执法人员要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推送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增强市场主体的自觉性。

(四)严格联合检查纪律。各参与联合检查的部门执法人员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当事人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联合检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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