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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04 17:18: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广元市金融服务中

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元监管分局

广元市税务

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提升金融信贷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金融资源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全方位深层次改革的重大部署,是实现两个百年目标、解放生产力的重大举措。各金融主管部门、银行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体系提升具体要求,增强对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意识,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冲击带来的困难,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营造敢贷、愿贷、能贷政策环境。

(二)总体目标。力争2020年全辖贷款增速达到14%以上,存贷比达到61%以上,制造业贷款增长15%以上;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速力争达到40%,法人银行机构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确保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在全省考核中进入前列。

二、强化组织保障机制

(一)明确联动机制。按照《广元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广府办发〔2018〕78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部署,“获得信贷”指标提升工作由市金融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市人行、市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协同配合抓好日常工作和检查督促。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金融机构要把便捷获得信贷行动作为日常重要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具体措施、方法步骤、办理环节、办理时限、所需资料和责任分工,将每一项工作分解到位,做到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坚持真督实查,强化结果运用,按照日常监督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督办、调查、暗访“三位一体”加强监督。各协同单位要合理调配力量,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提升举措及实现目标

(一)加大政策资金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指导商业银行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运用央行再贷款和贴现资金满足市场经济主体的信贷需求,通过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切实落实特殊时期各项倾斜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各县(区)人民政府应认真落实省、市财政金融互动有关政策措施,切实兑现银行机构、融资担保机构支持民营、小微企业的相关补贴资金,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增强其“愿贷”“敢贷”意愿。

2、降低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规范金融机构收费和信贷行为,督导银行机构在LPR定价机制框架下,通过实行小微企业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等方式,对小微企业贷款实现让利。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续贷率,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平均担保费率较2019年要有明显下降。相关机构要严格执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监管政策,切实降低其综合融资成本。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年内要控制在8.4%以内。

3、切实落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联合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广元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小微、便民、快捷”的金融服务“广元指数”, 将各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小微企业信贷总量占比、融资成本、首贷户数增长、无还本续贷指标等纳入统计监测,并作为全年考核重点。

4、进一步增强融资担保体系服务能力,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指导,推进全市融资担保资源整合,扩大与省再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提升担保能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聚焦支农支小主业,降低反担保和保证金要求,有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应针对民营小微企业开办非融资担保业务。2020年服务民营经济创业就业和小微企业的业务占比不低于85%,融资担保余额同比要增长10%,担保费率原则不得突破1.5%。为缓解民营小微企业“担保难”“融资贵”矛盾创造条件。

(二)打破行业信息壁垒,打造高效信用信息平台

1、强化信用信息综合运用。破除行业信息壁垒,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和大数据平台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天府信用通—广融通”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信息采集和场景应用,在依法合规、企业授权的前提下将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信息、信用级别)采集进天府信用通。进一步加强各种金融资源聚合,推动与信贷密切相关的动产、市场监管等信息与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开放共享使平台真正成为多维度信用信息共享、全品类基础征信产品集成的信用信息平台。

2、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积极完善智能审批、线上放贷等金融科技应用创新,进一步拓展针对民营、小微企业不同阶段多样化、多品种产品的应用,实现线上识别、线上授信、线上续贷等高效对接机制,进一步提高首贷、续贷、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效能。积极推广金融业务电子化申请和办理,采用企业电子身份认证信息系统,最大程度减少信贷申请材料,推动客户申请材料互认,避免“重复证明”。对是否受理其借款申请及其审批结果应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扩大不动产抵押登记在线办理范围,缩短抵押贷款审批周期,节约小微企业办贷时间成本。全面推进不动产抵押贷款登记“一站式”办理,将登记服务场所持续延伸至银行网点,实现小微企业抵押贷款“一门、一次”办理。鼓励银行机构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基层网点转授权权限,提升贷款审批效率。

(三)创新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1、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应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中小微企业金融产品。鼓励银行尤其是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为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量身定做融资产品,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放款进度和回收期限,积极扩大“银税互动”“政采贷”等业务的覆盖范围,提高信用贷款比重。推动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等业务试点和普及工作,加大对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制造业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2、改进政银企对接方式,实现“精准对接”。切实改变传统政银企对接的组织开展方式,聚焦企业具体困难和金融需求实施精准对接,采取一企一策、一企一议的方式切实解决企业的具体问题。充分发挥“金融服务顾问”、“蒲公英(小红帽)金融服务志愿者”作用,积极将金融顾问服务嵌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日常化、持续化的向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各类普惠金融服务

3、深化民营小微企业“融智”。各金融机构要持续开展“百行进万企”行动,主动深入企业,指导融资与“融智”相结合,加强对民营小微企业金融知识、金融政策和经营理念的宣传、培育工作。引导企业管理人员以市场为导向,提高政策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掌握正规融资方式和发展模式,杜绝非法金融侵害。

4、建立完善小微企业主办银行服务机制,指导银行实施小微企业主办银行制度,助企化解资金链风险。引导银行主动参与企业经营活动和融资需求,多方发力、多措并举助企化解资金链风险,形成银企命运共同体。引导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融资融智融政融力,为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方案,一企一策,做好纾困解难。

5、优化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完善企业及行业社会信用信息应用系统,依托信用信息系统及其他相关信息对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做出全面评价,增加对评价结果中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严厉制裁失信企业和人员,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构建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切实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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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元监管分局 广元市税务局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