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关闭
你还可以输入40
昭化区司法局围绕“一强化四统筹” 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0-09-28 09:04:22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

今年以来,昭化区司法局坚持以“法治昭化”建设为统揽,紧紧围绕市域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治理体系建设、矛盾风险化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点,聚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社会治理、法治扶贫等重点领域,务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

一、强化组织保障夯实责任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始终坚持强化组织保障是推动工作具体落实的利剑,把聚焦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方向,坚持围绕市域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治理体系建设、矛盾风险化解、公共法律服务重要领域,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股室具体抓,充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统筹依法治区三项制度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紧盯工作任务及要求,统筹依法治区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系,强化工作协调配合,助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统筹机制。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理清工作责任,瞄准工作抓手,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依法治区“大盘子”,“一揽子”统一实施、推进、考核。注重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会、工作例会,局党组会、司法行政业务分析会专题讨论研究,采取“精准式、点穴式”精准施策。二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横向推进机制。严格按照依法治区“1+3+N”工作推进机制,即一个委员会+三个协调小组+十六个重点成员单位,充分结合依法治区工作,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贯穿推进,融会贯通。三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纵向推进机制。以区级部门、镇、村(居)社3个层级为纽带,以12个司法所为单元,推行司法所联系指导辖区镇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层级+行业+区域”联动协同机制。

三、统筹法治政府体系建设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目标,统筹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5年),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标对本,梳理工作任务,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区长、镇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责任落实机制。二是建立谁执谁普机制。始终坚持处理一件影响一片执法普法体系,细化执法流程,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通过谁执法谁普法、边执法边普法的方式,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尊法、守法意识。三是持续优化审批与服务。严格落实“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政务APP、微博微信、网上办公等电子信息化系统,为群众提供办件查询、办事导引、网上初审、自助填单等服务。对全区各部门涉500余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将5000余项行政权力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压缩各类审批办理时限50%以上。四是规范加强市域执法监督体系。充分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强化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注重规范执法流程及执法程序,今年来,开展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行动20余次,受理食药安全案件8件,采取行政措施40余件。

三、统筹镇村改革后半篇文章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全面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围绕乡镇行政区划及村级建制调整,切实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第一时间融入乡镇行政区划及村建制改革工作。采取实施“三强化”助推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及村级建制改革,即: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助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筑牢稳定“第一道防线”;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三项措施,为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及村级建制调整提供良序。第一时间摸清乡镇行政区划及村建制改革情况。为建强改革后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督促司法所及时掌握改革后乡镇和村级建制撤并情况,强化对撤并后12个镇及150个行政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进行充实调整和优化。第一时间完成改革后充实调整调解员培训。为确保改革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延续性,确保工作不断档,工作推动不乏力,迅速组织改革后被充实的670余名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促使其更好的提能履职;同时,采取“四评四审”(村、镇、司法所、司法局)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推荐评定三级人民调解员2名,区级人民调解能手3名,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通过激励先进,选树典型,充分激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工作动能性。第一时间促改革后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发挥作用。镇村改革后被调整设立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主动作为,为防止镇村改革后因涉及人民群众土地、山林以及遗留问题等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72次,排查矛盾纠纷198件,预防纠纷171件,调解矛盾纠纷618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疫情期间,劝调取消各类酒宴33起,基层治理得以夯实。

四、统筹公共法律服务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始终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区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工作理念。一是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三级联动”。坚持围绕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着力点,全面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覆盖了100%;87个公共法律服务室,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强化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围绕治蜀兴川、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兴广战略及昭化实践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贴近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基层乡镇提供文件合同合法性修改意见和建议23条,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备案1件,审查合同(协议)48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务等7件;开展送法进项目、进工地、进项目服务65场次,开展企业各类合同法治体检598份,调处化解涉企用工矛盾纠纷22次34人,为企业用工挽回经济损失17.37万元。三是极力推动法律援助“五零”服务落地落实。极力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本着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受援范围,创新适合贫弱群体的援助方式,让法律援助在群众身边“零距离”服务;坚持援助中心和承办人员从申请到办结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并积极与其他单位沟通协调争取为受援人在费用上提供减免缓等“零收费”服务;坚持应援尽援的理念,主动为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上门服务的“零障碍”服务;开展当场接待符合条件及时受理“零等待”服务;同时,全面打通线上线下法律援助和咨询通道,采取通过电话、QQ、微信、微博等网络服务平台和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实现“线上”法律服务,2019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受到司法部表彰。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8件,提供法律咨询1110人,法律援助服务总人次1426人次。(杜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