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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子镇“三举措”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18-09-18 15:37: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

为助力脱贫攻坚,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落实“美丽卫子·宜居乡村”行动,卫子镇积极组织,精心策划,切实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坚持农民主体,强化宣传教育。坚持村民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主体地位,重视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好村规民约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把动员大会开到社,通过干部上门宣传教育、发放政策宣传单、播发村社广播、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等宣传方式,引导与激励村民主动参与,从“要我干”变为“我要干”。

二是突出死角重点,明确整治目标。各村社积极组织党员群众清理村社道路两边的杂草、白色垃圾、树刺,精细化清运场镇及各村社垃圾,以及清理垃圾桶、基座、中转房周围散落的垃圾,保证无散落杂物。社区城乡综合治理宣传车每天出动3次,由社区工作人员巡逻场镇,重点整治场镇内不规范的停摆放。快速落实插江河道保洁措施,由各村负责各自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教育引导垂钓人员带走产生的白色垃圾。明确了城乡环境治理管理工作秩序化、场镇摆放规范化、城乡环境优美化、城乡环境治理常态化的“四化”目标。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创新评比模式。建立《卫子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标准》评比机制,由镇班子成员对各村的治理工作进行暗访,并及时将暗访结果发到干部微信群,暗访发现的问题要求村社干部立即整改。结合暗访情况,每月开展一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评比工作,采取100分制打分考核,由镇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各联村领导、第一书记分组交叉检查评比打分,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评比排名第一的村(居),奖励500元,排名倒数第一的村(居),从村级工作经费中处罚500元,连续3次或全年6次被评比为“不合格”的村(居),取消村(居)及村两委负责人的评优评先资格。(陈枫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