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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提案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04 16:34: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尊敬的蒲天钧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现回复如下:

易地扶贫搬迁属于全区26个专项扶贫之一,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均按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要求,预算了各专项扶贫牵头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017年,区财政局预算安排给区发改局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0万元,年底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追加给区发改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20万元,基本保障了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2018年,我局预算给区发改局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0万元,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作发生的经费可在其中列支,若有不足,可按程序报经区政府审定再予安排。

感谢您对我区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