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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政策加强基层专技人才队伍建设 乡镇招专技人才学历放宽到高中
发布时间:2017-05-05 12:55:06 来源:四川日报

    放低进入门槛,改革评价机制,加大激励力度……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省乡镇、贫困县(市、区)、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配备、培养使用、流动管理、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
  5月4日,省人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亮点。

  【降低进入门槛 放宽学历职称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是我省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6年底,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304.48万人。其中,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44.64万人,占14.66%。据不完全统计,88个贫困县县乡两级事业单位空编数超过9万,空编率达17%。
  “以后基层招专技人才,学历、职称资格、招聘权限等,都将放宽。”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除工勤技能岗位外,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但是针对我省基层和人才择业现状,以后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可将学历放宽到大专,其中乡镇可放宽到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校)。
  同时,通过差异化分类施策,大幅度放宽民族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条件。例如,民族地区农、林、水、文化基层事业单位可考核招聘取得相应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农(含农机)、林、水、牧、渔、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而以前考核招聘对象必须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称职。

  【改革评价机制 职称论文可用工作总结代替】
  “外部人才招不进,本土人才留不住”,这是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现状。如何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深耕专业?我省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
  据介绍,以后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统一或硬性要求,可由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文案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同时,将高、中级职称的评审权下放给符合条件的市(州)、县(市、区),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可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结果。
  “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88个贫困县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88个贫困县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加大激励力度 省表彰奖励项目向基层倾斜】
  在落实好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政策的同时,我省在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人才称号和省人才表彰奖励项目评选时,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单列指标或单独分组评审,向在基层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且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以及“四大片区”倾斜。
  此外,我省还将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创新培养模式,培养基层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每年为基层培养3000名免费师范生和500名免费医学生。分层分类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力争5年内将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轮训一遍。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等人才工程,选育一批基层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