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府顺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628022
电话号码:0839——8770169
传真号码:0839——8770169
政务信息
机构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党委书记 陈 建: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工负责审计、税务等工作。对接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税务局。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罗喜林: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工负责农业农村(种植业)、农业服务、政策性农业保险、土地征收、综合行政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老促会、关工委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烟站。对接区人大办、区农业农村局、区执法局、昭化生态环境局、区征收中心、区老促会、区关工委、区烟草专卖局。
党委副书记 毛 岩: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统筹目标绩效管理,牵头乡村振兴工作。分工负责深化改革(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城乡统筹、农经(含社会化服务)、水利(安全饮水)、移民后扶、河长制、以工代赈、易地搬迁、东西部协作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水利)、经济发展办公室(项目)。对接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目标绩效中心。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于 晶:分工负责镇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巡视巡察、督查督办等工作。对接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喜益:分工负责乡村建设、自然资源、林业(森林防灭火)、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分管村建和文旅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联系卫子自然资源所。对接区住建局、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文旅体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兼) 刘元林:分工负责组织建设、基层治理、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社会工作、工商联、老干部、团委、驻村帮扶、科技推广、优化营商环境、集体经济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对接区政协、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统战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商务和经合局、区人社局、区委党校、团区委、区工商联、区科协。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兼) 张立群:分工负责政法、宣传、意识形态、依法治理、交通建设、综治维稳、信访、法律服务、中心组学习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联系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驻镇单位。对接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区交通运输局、区融媒体中心。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谭 林:分工负责人武、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畜牧、财政、统计、金融、通讯、能源(电力、天然气)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社会事务办(人武)、党政办(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邮政银行、农商银行、贵商银行、天燃气公司、供电所、广电网络等驻镇单位。对接区人武部、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人防办、国网昭化供电公司、广元燃气昭化分公司。
副镇长 寇明霞:分工负责政府采购、机关内部管理、市场监管、教育、劳动保障、就业、保密、档案管理、节能减排、商贸物流、商业保险、政务服务、党务政务信息、妇联、供销联社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农民工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卫子中学、卫子小学、石井小学、梅树小学、市场监管所、宏曌劳务专合社、拱墅昭化归雁工程帮扶车间。对接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和经合局、区档案馆、区国资事务中心、区妇联、区供销联社。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吕德东:分工负责卫健、医保、民政、残联、红会、12345热线办理等工作。联系卫子卫生院。分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对接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疾控中心。
人大专职副主席 伏顺江:协助镇人大工作。对接区人大办。
工会主席 赵剑波:分工负责镇工会、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作。对接区总工会、区自然资源分局。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公开、督促检查、目标绩效、深化改革、行政效能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文电信息、保密机要、印章管理、档案史志、会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拟订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负责人大、政协联络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财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加强财源建设;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财政决算;负责管理和监督各项财务收支并牵头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村(社区)财政资金监管,协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承担纪检监察、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理论武装、全民国防教育、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侨务、干部管理监督、党员教育管理、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新时代文明实践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审计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辖区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等工作;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镇村空间规划、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项目的规划编制、申报、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招商引资、企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商业体系和农村流通现代化体系建设;负责对辖区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指导;负责乡镇统计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救灾救助、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数据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障等领域相关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依法治理、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群众工作、志愿服务等领域相关工作;负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治理效能提升以及治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防邪禁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民建议征集、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食品药品、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统筹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灾情报送、自然灾害救助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对处置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各类突发性事件;负责应急值班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编制完善应急处置办法,开展应急演练。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集中行使法定和通过法定程序赋予的行政执法权,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和通过法定程序接受委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区级部门派驻在镇的管理执法力量;涉及跨区域以及辖区内较大以上执法事项,按程序报区直相关主管部门,做好统筹协助配合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救灾救济、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科技、残疾人事业等各类社会事务和服务工作;负责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和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园区)产业发展和涉农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用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经济信息统计、农民增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管理、农业公共信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设施管护、农村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管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和检疫检验、重大动植物疫情处置、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管护、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利用、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协助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管理;协助调解辖区内农、林、水事务纠纷;负责农业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的宣传、日常巡查、监测预警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乡容村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自建房、燃气、市政设施、村组道路等建设施工和运行安全工作;协助落实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和田长制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行为;协助设施农用地备案、监管和农房审批涉及农用地转用组卷上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和乡村旅游规划、建设、发展、公共服务、资源保护、形象推广、旅游安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景区景点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维稳、法治宣传、网格化服务管理、防邪禁毒、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协助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综治工作平台运用;协助做好城乡基层治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