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广元市昭化区房地产市场活力,因城施策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5年11月10日,区住建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广元市昭化区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支持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5年9月19日,《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3部门(单位)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支持措施〉的通知》(广住建〔2025〕246号)。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优化开发项目土地供应、大力支持规划建设高品质住房、盘活存量房地产资源、夯实服务保障,大力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强化民生保障力度共计8方面42条措施,要求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区住建局在2025年1月10日出台的《广元市昭化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基础上,按照《广元市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支持措施》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措施》,出台《措施》是我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激发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
二、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包括8个方面共计41条。从加大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优化开发项目土地供应、大力支持规划建设高品质住房、盘活存量房地产资源、夯实服务保障,大力提升房地产市场信心、强化民生保障力度、大力推行房票安置试点八个方面对房地产市场提出了具体的支持措施和办法。
三、主要亮点
亮点一:购房补贴政策
政策实行期间,在昭化区购买参与购房补贴活动项目的房源,享受以下政策。
1.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的,按建筑面积给予购房补贴4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6万元。
2.凡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农村户籍人口、教职工、医护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辅警、现役(含军队文职人员和职工)或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四川好人、中国好人;区级及以上评选的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在昭化区务工的产业工人(用工企业缴纳社保不低于6个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5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7.5万元。
3.符合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给予购房补贴600元/平方米,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9万元。
1-3项购房补贴政策说明:以上三种购房补贴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购房户享受的购房补贴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直接抵扣购房金额。
4.购买新建商品车位(车库)补贴。购买车库车位并完成网签的,给予补贴10000元/个。
5.购买新建商业用房补贴。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并完成网签的,给予总房款5%的补贴。
6.购买二手住房补贴。购买二手住房的,按总房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
4-6项购房补贴政策说明:购买参与补贴项目新建商品车位(车库)、商业房的购房户享受的购房补贴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直接抵扣购房金额。购买二手住房需完成产权过户后申领现金补贴。
亮点二:公积金政策
1.扩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灵活就业群体全部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取消社保缴纳和户籍限制,信用良好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直接申请加入公积金制度,充分实现愿缴能缴。
2.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双职工(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120万元、单职工(仅本人缴纳住房公积金)100万元基础上,多子女家庭贷款限额上浮20 %,即多子女双职工(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限额144万元,多子女单职工(仅本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限额120万元。
3.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对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偿还能力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时间延长至《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退休日期后5年。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长为30年。
4.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申请周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一年后,借款人或配偶可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使用自有资金提前部分还款,每年可申请一次。
5.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到20%。
6.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由原12000元/年提高到18000元/年。
7.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保证金。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阶段性担保的,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由预售监管资金承担阶段性担保。已缴纳的贷款保证金按原政策执行。
亮点三:凭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就近入学
在学位供给充足情况下,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可凭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为其子女申请新购商品房所在片区的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位。
亮点四:快递小哥等人群可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将在昭化区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村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将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定向供应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
亮点五:鼓励危房产权人自主更新改造
加快拆除城市D级危房,积极稳妥实施国有土地上C级危险住房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非成套住房改造,探索老旧小区、危旧房改造多元投资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产权人通过自筹资金自主更新,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上级财政、预算内投资等补助性资金。
亮点六:首套二套住房首付比例最低15%
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亮点七:预售监管资金可用于缴存专项维修资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书》后,允许将预售监管资金用于缴存项目未出售商品房的专项维修资金。
亮点八:盘活房地产存量资源
1.商业办公用房改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2.闲置车位可销售给第三方。对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书》,且交付使用2年的未售产权车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拟销售给第三方,应当在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公示车位处置方案,经公示60日后仍无小区业主购买的产权车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销售给第三方,登记在第三方名下的产权车位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租赁)给本小区业主。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车位资金应当优先用于解决项目遗留问题。
四、房源范围
参与财政购房补贴的房源由在昭化城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自愿申请,房源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房源需达到销售条件,若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况,在房屋销售时,需解除限制条件。
五、执行说明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措施与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4部门(单位)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昭住建发〔2025〕2号)不一致的,按本措施执行。实施期间,若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按照国家、省、市新政策执行。
本措施由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