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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胡仕发)
发布时间:2025-12-15 15:16 来源: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

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葭萌路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专区

联系方式:0839-5527288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胡仕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晋寿路教育局新住宅楼3-2-2号

510811100215GB00112F00020049

马登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