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的规定及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账户监管的工作要求,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现将经备案的区内民办学校收费银行账户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民办学校收费账户公示表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