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完善《广元市昭化区惠农富民政策汇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8 17:04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
为持续发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作用,进一步培育市场经营主体,推进肉牛羊和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助推昭化区乡村产业振兴,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2月27日出台了新的《广元市昭化区“减负赋能 助力乡村振兴”贷款利息补贴及担保风险补偿方案》(昭府办函〔2025〕4号),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新方案规定2025年1月1日后申报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按最新政策执行,1月1日前申报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依然按照原方案(昭府办函〔2022〕4号)执行,因此原方案(昭府办函〔2022〕4号)已不再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后申报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经研究决定,现需修订完善《广元市昭化区惠农富民政策汇编》,待修订完善后再行公布。
特此公告。
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