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龚红梅、龚莎莎、魏桂华)
发布时间:2025-11-27 15:33
来源: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1127009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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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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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证明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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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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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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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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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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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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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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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22)昭化区不动产权第003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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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红梅、龚莎莎、魏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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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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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11204204JC00036F00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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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香溪乡白鹤村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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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昭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