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支持“新农人”发展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持续壮大“新农人”队伍,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元市昭化区支持“新农人”发展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4年,省委人才办启动人才入乡“新农人”试点工作,有关县区探索出人才入乡创业、返乡兴业等模式,为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人才入乡“新农人”试点上升为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定内容。今年7月,昭化区成功入选省级人才入乡“新农人”试点县区名单,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才入乡“新农人”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壮大“新农人”队伍,根据《广元市昭化区人才入乡“新农人”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共15条政策,主要内容为:一是引才(1-4条):差异化支持青年、专技、银龄、校地等群体,拓宽引才渠道。二是育才(5-8条):通过结对帮带、多元培训、技能提升、新业态支持,强化能力建设。三是用才(9-11条):搭建创业平台、实施“揭榜攻坚”、举办赛事,优化发展环境。四是留才(12-15条):畅通职业渠道、健全风险分担、优化服务保障、强化荣誉激励,解决后顾之忧。
三、创新亮点
一是创新“银龄人才归乡扶智”“校地柔性引才”,打破地域与全职限制。二是覆盖普通创业者至高层次人才,差异化资助(优秀项目可“一事一议”)。三是推行“双向选择+专业匹配”导师帮带、“理论+实践+孵化”模块化培训。四是融合资金补助、政治吸纳(纳入“两代表一委员”)、“贡献积分制”等精神与物质激励。五是形成“引育用留”闭环,明确部门职责与资金保障,确保落地。
四、注意事项
本措施所指“新农人”,是指符合《广元市昭化区“新农人”分类评价办法》界定标准,并已认定入库的人员。
本措施自2025年11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原有相关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及我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级、市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