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拼经济、比发展”决策部署,确有必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2024年1月16日,我区印发了《广元市昭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昭府规〔2024〕2号),是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制度性保障。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为“十五五”期间更好发挥政府投资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府投资项目,需要修订《广元市昭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二、修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5年4月30日,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广元市昭化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昭委办发〔2025〕26号),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调整,与2024年1月16日印发的《广元市昭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昭府规〔2024〕2号)有关规定不相符合,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确保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上下一致,及时修订该《细则》很有必要。从修订条款看,表述更加规范,语言更加精炼,更便于操作,且有利于规定的落地落实。
三、修订依据
修订主要依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37号)《广元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元市昭化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昭委办发〔2025〕2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四、修订过程
2025年5月,区发改局向区人民政府呈送修订《广元市昭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请示,报批后初步形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随后2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修订内容进行专业论证。5月27日,在昭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5月27日—6月26日,期间无意见建议反馈。5月28日,区发改局向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发文书面征求意见建议。6月,会同区发改局法律顾问四川同方正(广元) 律师事务所律师聂小蕊、向云鹏对《细则修订》进行合法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书。7月,区市场监管局对《细则修订》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7月31日,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综合评估,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同步向区委政法委提交风险评估备案,区委政法委同意备案。9月,区司法局对《细则修订》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五、修订内容
本次对《广元市昭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细则修订》)共涉及8个章节23处,分别是:第一章“总则”。修订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项目表述。第二章“项目储备及投资计划管理”。修订了提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单位的表述。第三章“项目前期管理”。优化了直接审批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程序和流程,并对项目立项集体决策文件进行了细化。第四章“项目建设管理”。是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对工程变更的界定进行细化明确,严格与《广元市昭化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保持一致,并对工程变更后的财评进行了统一明确。第五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完善了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竣工决算、审计的组织实施。第六章“项目资金管理”。增加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预算的规定。第八章“责任追究”。新增了政府部门了项目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任追究。第九章“附则”。修订了施行时间及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