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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曝光信息发布(三)
发布时间:2025-09-26 08:4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隐患单位:四川卡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卡尔城A地块

存在隐患:民用建筑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

法律解读:

民用建筑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安全提示:

请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于一楼门厅处!违规停放可能会引发火灾,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守护通道畅通,共筑平安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