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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201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 15:18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局
  各乡镇农业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局属相关股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系列行动有关精神,整顿规范我区农资市场秩序,现将《广元市昭化区201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局

  2017年3月20日

  广元市昭化区201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系列行动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调、检打联动、标本兼治”原则,围绕重点产品、重点时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端掉一批假劣农资黑窝点,处理一批农资违法人员。促进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信用体系进一步健全,放心农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201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种子(含种苗、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兽药(含鱼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渔船船用产品作为整治重点。

  (二)重点时节。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冬管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时节,以及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节庆时段,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的农资产品实施严管严控。

  (三)重点区域。农资生产、销售、使用和仓储集中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问题突出、群众投诉较多、假劣农资多发区域,现代农业园区、产业基地、规模养殖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生产区域及周边农资经营门店。

  (四)重点单位。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经营门店和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监控部、省通报的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门店,坚决取缔制售假劣农资的黑窝点。

  三、整治任务

  (一)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整顿。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审查,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责,严格许可条件和标准,规范审批,及时公告行政许可及变更等有关信息。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库,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按照“谁许可,谁监管” 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后的跟踪检查,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次数多、问题突出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重点整治,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

  (二)开展农资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在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冬管等重要农事季节,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和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两杂种子”、高毒禁限用农药、兽用生物制品和兽用抗菌药、复混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和渔船船用产品等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联合执法检查,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扎实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用种、用药、用肥及用具安全有效。

  (三)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执法抽查。各执法部门要结合农资市场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扩大监督执法抽查范围和覆盖率,提高监督执法抽检针对性、精准度,增强精准打击力度。把连续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门店)和产品作为重点对象。坚持“检打联动”机制,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和生产经营企业要及时依法查处。加强对抽检结果的分析和运用,公开曝光不合格农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

  (四) 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受理农资投诉举报,广开案源渠道。加强区域间、部门间案件线索通报、协查协作和联动查处,提高全程追溯打击能力,及时调处农资投诉举报和质量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依法严肃查处农资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狠抓农资大要案查办,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100%行刑衔接,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保持严管重打的高压态势。积极探索加强网上销售农资的监管执法措施,严查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五)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29个部委共同发布的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工作,深入推进以建立“三项制度和三个网络”为重点的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即:建立农资诚信制度、农资质量可追溯制度和农资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建立农资监管网络、农资企业信用网络和农资现代流通网络,强化信用结果应用,切实发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按照统一制定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农资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大力推进农资销售电子管理系统建设,扩大农资企业接入覆盖面。积极推进我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六)开展农资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充分利用 “12316”三农服务热线,以及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农资安全使用、农资识假辨假、依法维权知识和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开展咨询培训、诚信承诺、现场演示、优质产品推介等现场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依法维权和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农资企业守法诚信生产经营意识。加强农资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执法部门,乡镇农业服务站、畜牧兽医站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市场主体责任,上下联动,紧密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农资打假与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结果。要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着力改善执法条件,保障监管执法经费和执法用车,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农业执法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进“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严格执行《广元市农业“双随机”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依法开展农资市场监督执法检查,主动公开农资监管信息,农资监管行权事项及时录入网上平台,保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加强农业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和省政府行政执法“十不准”,严明工作纪律,树立廉洁高效执法良好形象。

  (三)及时报送信息和报表。各乡镇农业服务站、畜牧兽医站要主动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抓好农资违法情况摸排和投诉举报工作,保障农业安全。各执法部门要落实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制度,积极报送农资打假工作信息,明确专人按要求报送《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农资打假大要案统计表》、《广元市行政执法统计表》等行业统计报表,分别于6月15日前和12月15日前将农资打假工作推进情况报至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