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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28 12:53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局

2017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配合区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四)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区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七)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职责。

(八)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区内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一)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十三)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十四)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订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区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负责全区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和各类渔业项目审查;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十六)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七)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标准建成产业基地。全年新增粮食规模化经营面积8500亩,现代经作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3.1万亩。新增猕猴桃面积1.03万亩,蔬菜4050亩。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小区9个,改建提升标准化生猪人工授精站3个;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种羊场3个、种鸡场3个。

(二)农业产量持续稳定增长。全年粮食总产量13.5万吨,增产4000吨,完成任务的103.1%;油料总产量2.1万吨,完成任务的105%;猕猴桃总面积5万亩、总产量1.8万吨,新增猕猴桃面积1.03万亩、新增猕猴桃产量6800吨,完成任务的113%;新增蔬菜产量1.02万吨,完成任务的113%;预计出栏生猪69万头、土鸡340万只、肉牛1.4万头、肉羊8万只,实现水产品产量1.7万吨,分别完成任务的111%、155%、140%、160%、121%。农牧渔业总产值达22亿元以上,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贡献4000余元。

(三)科技推广成效明显。建立科技示范基地500亩,新培育科技示范户190户。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7个,复查换证11个;新认证绿色食品3个,培育农产品品牌3个。

(四)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村(组)72个,新培育农民合作社59个,家庭农场96个,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18家。

(五)农村能源建设进度加快。新建大型沼气工程项目2处,新建集中供气项目5处、480户,新建三沼综合利用示范点3处,维修病险沼气池940口。

(六)农业安全保障有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全年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疫情。

(七)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新建现代农业园区1个、提升1个,特色产业示范园64个(其中贫困村建设38个),建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1个,新建休闲农业专业村2个、农业主题公园1个。

(八)项目投资全面完成。全年争取项目26个、资金1.1亿元,完成任务的132%;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11个、投资额2.2亿元,完成投资1.82亿元;签订农业招商引资协议5个4.5亿元,完成任务的111%。

二、部门概况

区农业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区农业局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7168.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08.10万元(年初预算2453.68万元,预算调整数7954.42万元),占全年收入60.62%;上年结转收入6760.12万元,占全年收入39.38%。

 区农业局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019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57万元,占12.72%;项目支出8900.97万元,占87.2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农业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98.5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6223.85万元,减少37.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6.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02.22万元,增长34.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农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6.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86万元,占0.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47万元,占0.43%;住房保障支出66.86万元,占0.68%;节能环保支出37.59万元,占0.38%;农林水支出9532.27万元,占96.91%;商品服务等支出60万元,占0.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支出功能分类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类  款  项

合计

9836.05

1297.57

8538.4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6.86

96.86

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96.86

96.86

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6.86

96.86

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2.47

42.47

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2.47

42.47

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2.47

42.47

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37.59


37.59

21199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37.59


37.59

2119901

  其他天节能环保支出

37.59


37.59

213

农林水支出

9532.27

1091.39

8440.88

21301

农业

6117.79

1091.39

5026.4

2130101

  行政运行

1086.39

1086.39


2130104

事业运行

5.00

5.00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792.55


792.55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92.47


92.47

2130109

  农产品质量安全

116.12


116.12

2130112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16.20


16.20

2130119

  防灾救灾

85.00


85.00

2130122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274.79


274.79

21301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110.00


110.00

2130135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2541.8


2541.8

2130148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27.18


27.18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970.29


970.29

21305

扶贫

1015.00


1015.00

2130505

  生产发展

1000.00


1000.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5.00


15.00

21306

农业综合开发

460.00


460.00

2130602

土地治理

460.00


460.00

213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1939.48


1939.48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

1939.48


1939.48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0.00


60.00

21602

商业流通事务

60.00


60.00

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60.00


6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6.86

66.86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6.86

66.8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6.86

66.86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 :2017年决算数为96.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2 :2017年决算数为42.47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 :2017年决算数为66.86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2119901:2017年决算数为37.59万元,完成预算31.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未完工,待付。

5.农林水支出213:2017年决算数为9532.27万元,完成预算3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还未实施完工。

6.商品服务业等支出2160299:2017年决算数为60万元,完成27.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还未实施完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农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7.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9.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7.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农业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89万元,完成预算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9万元,完成预算8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公务用车改革制度;二是加强管理,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09万元,下降20.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万元,下降100%,下降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9万元,下降20.63%。减少的主要一是预算减少。二是是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接待管理相关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9万元,占总预算支出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1.8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98批次,2973人,共计支出11.89万元,具体内容为项目检查、重点工作督查、专项工作督查等开支生活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农业生产项目、产业发展、建设等检查验收及工作指导。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农业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69万元,比2016年减少122.34万元,下降33.0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农业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因公务用车改革,车辆移交至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综合管理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中期评估不到位,二是内部控制不够健全,三是社会公众满意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二是完善内部在控制制度,三是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17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管理资金使用上,拨款进度迟缓,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二是提高服务质量。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3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2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2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98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农林水(类)01(款)01(项):指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