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17年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共有编制27名,其中:行政编制12人,其他事业编制人14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人员总数25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其他事业人员14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2人。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区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以工代赈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综合协调全区以工代赈工作,负责管理全区以工代赈建设;负责编制以工代赈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会同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全区以工代赈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组织工程主管部门对全区以工代赈项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和管理。
8.负责全区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9.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区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10.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1.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区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2.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3.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国土开发整治和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
1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5.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和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6.负责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级单位的工作衔接,按要求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等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7.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8.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区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区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牵头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
19.承担区创新政府投融资体制和项目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区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区低碳发展领导小组、区经济动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20.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发改局本年收入合计1460.36万元,其中: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5万元,争取资金工作经费20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0万元,重点项目工作经费7.3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35.7万元,其中:项目经费拨款121.8万元
2017年发改局本年支出合计5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9万元,占84.54%;项目支出121.8万元,占22.7%。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60.3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60.26万元,减少3.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5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6.28万元,减少23.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0.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9万元,占3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3万元,占9.05%;医疗卫生支出12.7万元,占2.80%;住房保障支出19.08万元,占4.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4(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213.6万元,完成预算14.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经费预算1000万元,实际支出拨款48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2017年决算数为41.3万元,完成预算98.5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05(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12.7万元,完成预算98.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有退休人员一名,2017年4月调走一名,医疗保险减少。
4.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19.0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发改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3.8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159.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01万元,完成预算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76万元,减少5.4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7万元,下降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6万元,减少5.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接待工作减少,公务用车费用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6月执行公车改革后,单位公务用车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01万元,占93.4%。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4.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5批次,1841人,共计支出14.0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工作协调、争取项目资金、项目投资检查、以工代赈项目检查、易地扶贫搬迁检查、日常工作的检查接待。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6万元,比2016年减少28.51万元,下降13.3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室电子视频、单位更换电脑、办公室桌椅更换等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局机关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五)空表说明
2017年,发改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之所以此表为空表。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外交20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外交管理事务支出。
11.公共安全204(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
12.教育205(类)支出:指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3.科学技术206(类)支出:指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8.城乡社区21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9.农林水213(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0.交通运输(类)支出:指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务方面的支出。
21.资源勘探信息等215(类)支出:指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22.商业服务业216(类):指反映商业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3.金融217(类)支出:指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24.国土海洋气象等22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22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政府方面的支出。
26.粮油物资储备22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