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柳桥乡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能及工作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做好平乐旅游业态,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部门概况
按照上级编办要求,结合柳桥乡实际,现设党委、人大、政府机关、财政所、妇联、综治办、村建所、劳动保障所、民政所、计生办、农业服务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等部门。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完成预算收入任务47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17万元,占100%;
2017年柳桥乡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47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17万元,占总支出的94.47%;项目支出26万,占总支出的5.5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柳桥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70.17万元。与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516.8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46.71万元,减少9.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广元市昭化区柳桥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6.71万元,减少9.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广元市昭化区柳桥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45万元,占33.49%;公共安全支出16.93万元,占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9万元,占11.29%;医疗卫生支出8.22万元,占1.75%;住房保障支出17.21万元,占3.66%;城乡社区支出7.88万元,占1.68%;农林水支出209.39万元,占44.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基本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157.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目标绩效标准提高,等支出导致增加37.81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6.92万元,完成预算136.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交管员决算时增加1人经费导致增加4.5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53.09万元,完成预算98.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核算方法发生变化,人员经费的保障缴费没有随着人员缴费而是归总到社会保障缴费里核算导致减少0.89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88万元,完成预算116.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核算时人员保障缴费没有按照经济功能分类核算从而导致经费减少1.32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8.22万元,完成预算25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把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纳入其中,而决算时将医疗保险核算纳入社会保障缴费,从而导致增加12.39万元。
6.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09.39万元,完成预算110.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职村社干部工资追加经费以及扶贫绩效奖增加,从而导致增加19.93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7.21万元,完成预算102.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晋级调资增加缴费从而导致增加0.4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元市昭化区柳桥乡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3.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其他资本性支出5.8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广元市昭化区柳桥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97.2%。
广元市昭化区柳桥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14万元,减少2.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17年工作接待人次和费用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广元市昭化区柳桥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6万元,占97.2%。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4.8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1250人,共计支出4.8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生活费4.8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柳桥乡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柳桥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7万元,比2016年减少36.97万元,减少 38.4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柳桥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元市昭化区柳桥乡人民政府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2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我乡对5个村的公共运行维护经费进行了自我评价,总体情况运行良好。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外交20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外交管理事务支出。
11.公共安全204(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
12.教育205(类)支出:指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3.科学技术206(类)支出:指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8.城乡社区21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9.农林水213(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0.交通运输(类)支出:指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务方面的支出。
21.资源勘探信息等215(类)支出:指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22.商业服务业216(类):指反映商业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3.金融217(类)支出:指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24.国土海洋气象等22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22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政府方面的支出。
26.粮油物资储备22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