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各乡镇(街道)
二、考核细则:见附件
三、考核组织实施:
(一)坚持年终考评与平时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平时考评占60%,年终考评占40%。平时评价采取随机抽查和工作情况检查为主,其结果纳入季度考评,实行一季度一评价,量化排名。
(二)年终考核由区目标办牵头,区治理办负责具体实施。考核结果由区目标办复核,经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区目标办。
四、考核结果应用:
根据《关于印发乡镇(街道)2018年度综合工作目标的通知》(昭委﹝2018﹞55号)文件要求,将其考核结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及单位、个人目标绩效奖发放的重要依据。
五、本考评细则由区治理办具体负责解释。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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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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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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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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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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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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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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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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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建立健全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落实好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构,并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总结,有奖惩。(3分)
②实行目标管理,抓好责任分解,专项经费落实到位。(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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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总结、无奖惩扣2分;未实行目标管理、落实专项资金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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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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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建设(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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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制定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村(居)民卫生公约。(2分)
②健全检查、考核、评比奖励机制。(2分)
③贯彻落实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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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村规民约扣2分;无考核制度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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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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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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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制定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分)
②开展场镇、村庄、居民文明卫生习惯培训4次。(2分)
③开办专栏12期次,重要节点新增大型标语5处,报送工作动态12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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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方案扣2分;培训少一次扣0.5分。专栏与工作动态少一次各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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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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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管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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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巩固“五乱”治理成果,成效明显。(2分)
②场镇店、铺、户“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店招店牌全面改造及牛皮癣清除彻底。(2分)
③场镇范围内美化、亮化、绿化、秩序化达标。(2分)
④用好公益性岗位,建好保洁队伍,落实好日常管理。(2分)
⑤对乡镇主次干道、湖面及河沟实施重点整治,进行专项治理。(2分)
⑥全面完成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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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市级暗访通报一次扣3分,区级通报扣2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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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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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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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积极开展最干净乡镇、村庄创建活动,完成最干净乡镇、村庄创建任务。(5分)
②90%的村庄(社区)达到城乡环境治理“四化”标准。(5分)
③全面完成“美丽昭化、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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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创建任务扣3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明显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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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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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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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切实做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户集、村收、乡镇统一运输处理,垃圾分类处理率达95%以上。(3分)
②辖区内各项环卫基础设施配置合理并达到“七有”。(4分)
③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全面规范并正常运行,做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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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集设施管理、添置效果不佳扣3分;场镇环卫基础设施配置较差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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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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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建设(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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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添置和管护好垃圾设施并正常运转。(5分)
②场镇范围内农户旱厕改造率100%,厕所和居民生活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达到标准要求。(4分)
③通村入社道路硬化、绿化以及其它基础硬件设施建设达到标准要求。(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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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管理不到位、未正常运转扣3分;农户旱厕改造率低于80%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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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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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貌塑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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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完成新建街区、居民小区建(构)筑物以及区治理办本年度通知确定的街区、节点、进出口通道风貌塑造任务以及已改造街区建构物的风貌塑造。(6分)
② 完成新建街区、居民小区公共通道硬化。(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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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貌不统一、存在乱搭乱建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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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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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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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抓好城乡结合部、盲点死角专项治理。(4分)
②继续抓好农贸市场、沿路抛撒、交通秩序等专项治理。(3分)
③完成重大活动、节日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3分)
④加强秸秆、垃圾禁烧治理工作,确保不出现焚烧秸秆、垃圾现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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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节日无整治方案扣1分,整治效果不明显扣3分;发现秸秆、垃圾焚烧现象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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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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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资料(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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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全年资料(文字、表册、图片、影像)收集齐整。(3分)
②年终各项软件资料立卷归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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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不全扣1分,未规范装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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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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