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公示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1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自7月1日起由区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区司法局为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具体承担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职责。现将行政复议机构办公地址、电话及案件受理范围等事项予以公示如下。

一、行政复议办理机构

办公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滨河路65号);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839-5205421。

二、申请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提交资料

1.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一式二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4.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

行政复议申请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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