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粮食局抽查检查事项清单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粮食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0001-01-01

抽查检查事项清单

单位:广元市昭化区粮食局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

对象

检查内容

抽查

比例

抽查

方式

备注

1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粮食局

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06-1号)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粮食经营活动以及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企业

购销活动和国家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90%

随机

 

抽查


2

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粮食局

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企业

是否取得粮食收购资格

100%

随机

 

抽查


3

对粮食经营者的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进行检查

粮食局

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检查粮食的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查阅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企业

检查粮食的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查阅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90%

随机

 

抽查


说明:抽查比例指随机抽查对象占全部监管对象的比例;抽查频率指当年对随机抽查对象的抽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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