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张家乡及时谋划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立足“早”字,提前谋划修“约”。根据党中央修宪建议,待全国人大通过后,对全乡现行《村规民约》与宪法、现有法律相抵触的进行删改,不适应的进行及时修订完善,过程坚持“宣传发动、形成初稿、村民讨论、合法性审查、村民代表会表决、公布实施”六个步骤。
围绕“实”字,加强宣传认“约”。对修订完善后的村规民约,组织专人编写成易记、易懂、顺口的小册子、画报,免费赠送给村民,设立村规民约承诺榜,组织村民开展集中承诺签字活动,将村规民约和村民签名一同张榜上墙,通过广播、农民夜校微信群等媒体广泛宣传约定内容,提升村规民约认可度和影响力,形成“我制定、我签字、我承诺、我遵守”的良好氛围。
突出“真”字,严格监管履“约”。结合公民道德积分活动,由村委会采取“记分制”方式对村民守约情况量化打分,其结果作为文明示范户评选的主要依据并实行“正反典型榜”公示;各村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牵头成立3-5人的《村规民约》监督、处罚组,负责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对违规违约现象公开讨论处理。
目前,全乡11个村的《村规民约》完善工作正处于宣传发动阶段。(蒋清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