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出台村组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助力脱贫攻坚
2016-10-28  来源:昭化区财政局

昭化区门户网讯(罗鸣)广元市昭化区是财政厅精准扶贫工作联系指导的贫困县区。为进一步激发村组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凝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合力,昭化区出台了《广元市昭化区村组干部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一是确定考核对象。将全区29个乡镇(街道)210个行政村的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文书、其他群团干部和村民小组组长纳入考核。

二是明确考核内容。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针对性地设置了安排部署、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实际成效和工作作风5个方面的考核内容25项具体考评指标。

三是规范考核方式。绩效考核日常评价由乡镇(街道)、村“两委”每季度对村组干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定,其中区级部门单项工作考评结论作为村组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年终评价由群众评价和组织评价两部分组成,群众评价由乡镇(街道)到村组织党员、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和贫困户中进行满意度测评;组织评价由乡镇(街道)参照《广元市昭化区村组干部脱贫攻坚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考评。

四是严格考核奖惩。绩效考核结果设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与村(社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挂钩,同时作为建卡贫困村村组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依据,作为非建卡贫困村村组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等次分别按照对应绩效奖励标准的120%、100%、80%发放绩效奖励,“不称职”等次不予发放绩效奖励。年度内出现未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班子集体或个人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等5种情况的,年度综合评价时降低一个等次,取消当年班子或个人评优评先资格。另外,设立建卡贫困村“脱贫摘帽”突出贡献奖,对当年完成整村“脱贫摘帽”任务,脱贫成效显著的,一次性奖励村办公经费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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