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门户网讯(赵燕旭)近日,虎跳镇东岩村村民杨某给昭化区法律援助中心打来感谢电话,表示已经收到福清市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给他拖欠了两年的伤残津贴与护理费26543元,电话里能听到他高兴的笑声。
受援人杨某在福清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工作时受伤,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由用人单位承担杨某的伤残津贴和每月护理费,但从2015年开始杨福林就未收到公司执行兑现款。杨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又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处境十分艰难,是典型的精准贫困户,他通过向市长信箱写信寻求帮助,经批转,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跟进,在掌握杨某的基本情况后,援助律师一边对杨某进行积极疏导,另一边及时与案发地的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执行法院福清市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并通过快递的方式将有关资料寄至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执行法院,经过多次与该案承办法官联系与沟通,在与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密切配合下,及时地帮助杨某拿到了被拖欠的2万余元执行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