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要求媒体明察暗访 四川为何强调舆论监督?
2016-05-13  来源:川报观察

    近日,四川省纪委、省委宣传部联合出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监督主体作用。
  媒体监督重点是什么?如何与纪检监察机关“打配合”?
  川报观察邀请四川省纪委和省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为你解读。

  不创新监督模式,“四风”问题极易反弹回潮
  川报观察: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意见》?
  答: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全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省委省政府旗帜鲜明正风肃纪。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抓住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促进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在当前高压态势下,一些“四风”问题,穿上“隐身衣”,进了“青纱帐”,改头换面。如果不创新监督模式,群众所深恶痛绝的“四风”问题极易反弹回潮。
  对此,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要探索媒体、群众和纪检监察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

  省市主流媒体将组建舆论监督报道小组 明察暗访
  川报观察:媒体监督的重点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明确了监督重点:全省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情况;在脱贫攻坚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
  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将围绕上述内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辟相应专栏,组建舆论监督报道小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收集问题,确定监督选题,开展采访报道。对违纪问题公开点名曝光,对其中的典型问题,进行深度剖析,形成强大震慑,回应社会关注。

  以媒体监督带动群众监督
  川报观察:对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媒体与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联动?
  答:《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曝光问题分级交办机制,收集汇总媒体曝光所涉及的“四风”问题,按程序进行督办和处理,并及时公开回应。媒体做好曝光问题整改情况后续报道工作,配发党纪党规条文解读等进行广泛报道。
  此举就是要以媒体监督带动群众监督,开启全天候监督“探照灯”,以开放的姿态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公开透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力争形成四川媒体监督的“麻辣烫”品牌
  川报观察:对营造新闻舆论监督的良好环境,有何保障举措?
  答:《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媒体舆论监督采访活动,为采访报道提供方便。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曝光问题应急处置机制,对媒体曝光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通过媒体公开处理结果。《实施意见》要求,相应新闻媒体要建立健全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监管和奖惩制度,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媒体监督,表彰奖励新闻舆论监督工作中重视支持或成绩突出的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目前,已有省级媒体开辟专栏,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针对“四风”问题进行常态化监督。
  这种模式将长期坚持下去,力争形成四川媒体监督的“麻辣烫”品牌:“麻”就是让监督无处不在,密密麻麻;“辣”就是让批评直言不讳,警醒辛辣;“烫”就是让‘四风’无处遁形,违者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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