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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元坝镇栖凤苑小区问题 | ||
| 写信时间 | 2021-07-14 | ||
| 第一、关于第1、2、5栋增加的面积问题,曾经有关部门同意退款,我们有些用户已经得到了退款,绝大多数用户还没有得到退款,但现在好像不给退了,欲将增加的面积给办在房产证上。干部本是为人民着想,为人民谋利益的,但我们社区的领导干部是想方设法给业主们挖坑,设套,强行往坑里面按。即是退了款的户,也未按国家规定的“增加面积不超出3%计算”。 第二、收取的水、电、气及网络安装费14570元/户,按2016年9月8日有关部门给我们的回复中所列相关文件规定,这些基础设施费用是国家出50%、财政出40%及企业出10%,不应再向业主们收取第二次。关于“住宅部分的项目投资由棚户区居民自筹”的规定,我业主们支出的1750元/㎡的购房款已经有余,即是把水电气及网络费用计算在房款内,1750元/㎡的房价也已经足够,已经远超出《四川省广旺矿区煤炭棚户区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价1050元/㎡,不应再另向业主们收取水电气及网络安装费。 我们要求社区:对以上两项退款按国家规定执行,计算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一事同仁。否则,将逐一反应里面存在的问题。 第三、栖凤苑小区经常停电,望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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