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7月25日受理 广元市锦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提出的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4日。
申 请 人: 贾斯晴
场所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镇昭化古城游客中心二楼01室
经营范围:营业性演出;旅游、餐饮、住宿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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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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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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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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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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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或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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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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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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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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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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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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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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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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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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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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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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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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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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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在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申请提交到邮箱:784647033@.qq.com,申请提供身份证和电话号码),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839-6280617 传真:0839-6280617
通讯地址:广元市昭化区益昌大道118号 邮编:608021
公示机关:广元市昭化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