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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关于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9-09 字体: [ ]

翟军代表:

您在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法律知识宣讲力度,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一、扩大特殊人群法律宣传路径。充分结合全区“八五”普法规划明确的普法重点,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宣传教育途径,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等“法律七进”活动,不断扩大法律宣讲覆盖面,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二、突出特殊人群法律宣讲实效。充分立足社区矫正对象整体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法治观念淡薄、法治意识不强等实际问题,每月在社区矫正人群中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法律集中学习教育和机动性个别教育学习,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方式进行差别辅导,着力提升和培养社区矫正对象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能力,不断强化特殊人群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创新多元法治教育宣讲模式。突出警示教育,建立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法治教育联动机制,通过开设警示教育课、到监所现场学习参观等方式,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规矩意识。突出禁毒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社区矫正对象现场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和集中学习教育,督促特殊人群多角度、深层次掌握禁毒知识和涉毒严重后果。突出文化道德教育,在社区矫正对象中常态化开展学党史国史、学先进典型,参观红色文化和道德模范教育场所等,持续增强道德修养和爱国情怀。


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

2022年8月29日